東北網哈爾濱9月5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動力區朝陽鄉新興村的部分村民向記者反映:一向年年交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不知什麼原因不讓交了,前幾年交的保險金咋辦?
3日上午,記者趕到朝陽鄉新興村了解情況。參加社保的村民王紀文介紹,1992年村裡動員全體村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估計全村約有50人參加。從1992年到1998年7年間,大部分參保村民都按時交納了保險金。可是從1999年開始,村裡就不讓村民交錢了,說『市裡』不讓收,就先等著吧,以後會有『說法』。村民說,這一等就是幾年,到現在也沒有『說法』,我們以前交的錢還給不給?
新興村村乾部譚國平說,不繼續收取村民的社保金是因為市裡有規定,他本人
也不太清楚。帶著疑問,記者采訪了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處的於處長。於處長解釋,根據1992年中央33號文件,由各地民政部門承辦,在全國農村范圍內展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目前全市七區十二縣(市)265個鄉鎮中已有263個,近40萬人次參加該項社保,如今已有近3000農村老人享受了這一待遇。
也不太清楚。帶著疑問,記者采訪了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處的於處長。於處長解釋,根據1992年中央33號文件,由各地民政部門承辦,在全國農村范圍內展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目前全市七區十二縣(市)265個鄉鎮中已有263個,近40萬人次參加該項社保,如今已有近3000農村老人享受了這一待遇。
於處長說,1998年根據國家清理整頓養老保險工作的要求,我市采取『不停、不擴、不開展新的業務』的政策,雖然1998年7月至1999年7月暫停收取保費,但1999年7月市勞動局下發的77號文件,重新明確規定我市養老保險要『積極、穩妥、有條件地繼續開展下去』,這個文件現在仍然有效。
至於朝陽鄉新興村的情況,於處長認為,該村的做法與市裡關於養老保險的精神是相悖的,他們這樣答復村民沒有根據。由於該養老保險是根據交款總額按比例返款的,村民可以繼續補交或者不交,以前所交納的保險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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