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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曼事件』引發『義務與責任』的討論
2002-09-20 13:31:09 來源:黑龍江晨報——《法周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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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特曼事件』引發『義務與責任』的討論

    哈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高智先談『110 』意識

    『不報警可以追究責任!』

    《法》周刊記者來到哈爾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采訪了高智先主任。高主任看過《法》周刊記者帶去的《法》周刊後,很有感慨地說:『「110」意識的確應成為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質!』

    《法》周刊記者:對在營業場所范圍內正實施的不法侵害行為,商家是否有報警的義務呢?

    高智先:對正在實施或准備實施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或危害社會公共安全行為的,屬於『110』報警服務臺接警范圍,也就是說,當『110』接到這種指令時,應當履行接警責任。

    《法》周刊記者:那您是怎麼看待商家不報警行為的呢?

    高智先:看見不法侵害事件發生,及時撥打『110』,是每個社會成員的基本義務。作為商家明知道可能發生惡性事件,而對此事采取漠視態度,沒有打『110』報警的,由於這種不作為導致消費者損失的,可以追究責任。

    公民素質:『110』都能乾什麼

    『110』——主要是為了強化公安機關快速反應能力,預防、打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為人民群眾提供救助服務的專門報警服務臺,它實行24小時工作制,主要接受的報警或求助有:

    1.正在實施或准備實施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或危害社會公共安全行為的;

    2.發現或掌握違法犯罪線索,犯罪嫌疑情況的;

    3.醞釀或舉行非法集會、游行、示威活動,張貼、散發非法宣傳品的;

    4.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5.發現各類治安災害事故、突發性事件及其苗頭的;

    6.發生交通事故、堵塞交通的;

    7.發生各類治安糾紛的;

    8.遇到意外情況受困、處於無援狀況的;

    9.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受到嚴重乾擾的;

    10.受理群眾打假線索舉報;

    11.受理群眾對公安機關和民警違法違紀投訴;

    12.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例如:

    1)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情況,需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2)老人、兒童、弱智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行為能力、辨別能力差的人員走失,需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幫助查找的;

    3)公眾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的;

    4)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社會公共安全,生產秩序和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需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5)各種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或公共財產重大損失的險情,需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

    6)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隨著社會發展進步和『110』報警服務臺日漸深入民心,群眾的報警意識不斷增強。1996年以來,『110』報警服務臺年接警量平均逐年遞增40%,日均接警量已由當年的不足千次增長為今年的2300次,增幅為230%。

    雜音:『110』的困擾

    『110』受理的報警服務中,存在很多讓乾警困擾的地方。

    困擾之一

    有很多情況並不屬於『110』接警范圍,應該屬於其他服務臺(例如:『119』『122』『120』)的業務項目,總是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都打到『110』來,這其中每天有80%-85%屬於非警務活動,就是說,純警務活動僅僅不到20%。這樣大的工作量,導致快速出警效率大大地降低,嚴重影響了『110』快速反應能力的發揮。

    困擾之二

    還有一些宣傳上的失誤,導致對不同『110』的誤解。例如:『市政110』、『新聞110』、『房產110』等,百姓不知道『110』是什麼,所以遇到什麼事情都打『110』。有時乾警接到電話,說房產糾紛的事,乾警就得馬上再轉到『房產110』。這種信息每天達15%。這樣的結果,加大了『110』的業務工作量,還佔用了『110』報警專線,延誤了出警信息。

    困擾之三

    讓『110』乾警哭笑不得的還有:

    哭笑不得人群之一——酒後滋事。有人醉酒後,沒完沒了地給『110』打電話,酒話連篇,甚至惡語謾罵『110』。有個醉漢從南崗開始打電話,一直打到道裡,時間長達近4個小時。

    哭笑不得人群之二——精神病患者。有的精神病患者長年騷擾『110』,僅『110』報警臺所掌握的有名有姓的固定者就有10多個,幾乎天天來『報到』。

    哭笑不得人群之三——出於好奇的孩子。有的學生出於好奇,成幫結伙撥打『110』,民警一接起來,他們就掛機,有的開口就罵人。

    『當場報警為好!』

    哈市南崗區燎原街派出所所長明長清談『波特曼西餐廳事件』

    《法》周刊記者:您怎麼看待『波特曼西餐廳事件』?

    明長清:波特曼西餐廳應該選擇當場報警!

    商家有沒有報警的責任,這確實是法律法規的空白點。在大量的出警活動中,我這裡沒有發生過酒店因為沒有履行報警義務而引發的同類事件。酒店作為提供服務的一方,有積極制止、積極報警的義務。而且,這種義務不光是酒店、酒店裡的工作人員要履行,就是每一位在酒店進餐的食客也都有幫助處在危難情況下的他人履行報警的義務。

    我們也經常接到110指揮中心的指令,說我們轄區內哪兒哪兒的飯店裡,正在發生打仗斗毆事件。這其中有規模大,檔次高的高檔飯店,也有店面小,消費相對便宜的低檔飯店。消費的水平無論是什麼檔次,他們在遇險時,都能夠積極地履行商家和公民應具有的基本道德義務——撥打110報警或當場立即制止事態的惡性發展。

    可見,商家的這種有能力制止而沒有制止、有能力報警而沒有積極報警的行為,是商家的商業道德問題;其他的就餐者有能力報警而沒有報警的行為,是公民的道德素質問題。店員和經理在遇到這樣的事情時,第一個反應是報不報『110』,如果報警,那麼警方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而且及時地解決此事,但與此同時,其他客人的就餐環境就會受到破壞。當客人們看見有警察來的時候,會鬧不清怎麼回事,影響商家的商業形象和商家帶給大家的安全感系數;如果選擇不報警,對於商家來說,既可以避免上述事情的發生,還可以免於被卷入這種說不清是什麼事件的尷尬局面。所以,商家選擇不報警,也是有情可原的。

    但商家們忘記了,同時也是沒有意識到,報『110』是最快解決此類事情的方法。警務人員2分鍾趕到,10分鍾就可以解決處理完。這樣的解決方法,商家既可以維護形象,又可以體現出商家的社會責任感,同時,也是更好的樹立商家形象的機會。

    隨著現在的老百姓法律意識逐漸地增強,大家有時無意間遇到惡性事件,都能夠主動撥打『110』,使權益侵害人盡快被繩之以法,把損害減少到最低的限度。我們希望市民在讀書、看報的同時,加強法律知識的掌握,做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我們呼喚『110』意識,希望大家把『110』意識作為公民最基本的道德素質來培養。

    調查:你接受過『110』培訓嗎?

    『波特曼西餐廳事件』,讓消費者楊女士覺得該西餐廳『道德品質』特別惡劣。但是,哈市其他的服務企業,其員工對公民應具備的基本素質——『110』意識——又系統地了解多少呢?《法》周刊記者26日對哈市的12家著名服務企業進行了調查:『你家有「110」培訓嗎?』

    黑龍江帕弗爾飯店江先生:『我到帕弗爾10年了,沒有經過『110』這方面的培訓。』

    哈爾濱天鵝飯店王先生:『對安全和服務每年進行兩次培訓,但專門的『110』培訓沒有。』

    哈爾濱香格裡拉大飯店辦公室一位小姐:『什麼叫『110』意識呢?我們每年都有很多種的培訓,就是沒有『110』培訓。』

    哈爾濱南崗區富都大酒店前臺史小姐:『每年的培訓會有兩到三次,但關於『110』方面的培訓就沒有。』

    哈爾濱市臺北1+1奮斗分店王女士:『我們每周都進行培訓,主要是對員工的業務知識、業務素質方面的,沒有『110』方面的培訓。』

    哈爾濱樂天利食品有限公司和平分店某男士:『為什麼要進行『110』培訓呢?出現情況,我們有店長,為什麼讓員工私自處理呢?至於說,受沒受到過培訓,我沒有義務和沒有必要告訴你。』

    哈爾濱陽光洗浴有限公司(鞍山街)朱小姐:『我們不定期地對員工進行培訓,至於對『110』意識的培訓,沒有進行過。』

    哈爾濱明珠大飯店:『員工們都不清楚是否有這樣的培訓。』

    哈爾濱市東方客運公司張女士:『我們公司剛剛組建成,我們員工都是在外面受的培訓,一般進行的也是服務用語方面的,沒有聽說『110』培訓。』

    中國聯通公司128臺某女班長:『我到公司已經有六、七年了,在很早的時候,我們受過『119』培訓,至今還沒有受過『110』培訓。』

    哈爾濱市秋林公司辦公室顧先生:『我們對員工的培訓是由教育科進行的,沒有聽說過有『110』培訓。』

    哈爾濱市華梅西餐廳王女士:『我們經常接受培訓,例如服務、消防,但還沒有『110』培訓。』

責任編輯:連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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