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9月20日電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及出臺的政策、重大基本建設項目及其招投標情況、乾部選拔任用等內容,今後必須向社會公布,並專門聘請監督員進行監督。哈爾濱市政府日前出臺《哈爾濱市政務公開辦法和哈爾濱市政務公開監督員管理辦法》,向百姓亮出一個『陽光政府』。
據介紹,政務公開的內容還包括:重要專項經費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資招標采購情況,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事業情況,政府行政審批項目、程序的執行情況,政府向社會承諾為群眾辦實事的事項及完成情況,直接影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益的行政執法事項,當地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等。
根據規定,政府部門的行政職能、職責范圍,辦理事項從提出到辦結全過程的詳細程序以及具體負責的處(科)室和經辦人員,涉及面較廣和群眾關注事項的辦理結果,執收執罰部門的收費、罰款標准和收繳情況等,也應向社會公開。
另外,哈爾濱市還將首次建立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政務服務對象組成的政務公開監督員隊伍,監督員有權對縣級以上政府機關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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