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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黑龍江營業場所 播放音樂要交版權費
2002-10-29 11:10:4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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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0月29日電 長期以來,在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咖啡廳、酒吧等場所使用音樂(統稱背景音樂)一直是商家和老百姓習以為常的事情。但是,28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新聞出版局版權管理處獲悉,今年年底,黑龍江省將開始實行營業場所背景音樂收費制。商場、飯店、餐廳和酒吧等營業性場所播放背景音樂都要付費了。

  據黑龍江省新聞出版局版權管理處曾處長介紹,9月15日,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在營業場所使用音樂,都應該向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支付使用費用。事實上,9年前頒布的《著作權法》對此早有明文規定,在國外這也是司空見慣的事。許多人認為,買了音樂帶就可以隨便使用了,其實不然。買音樂帶只是獲得了個人使用的權利,並不可以用它去贏利。
   
  曾處長介紹,此次收費的范圍涉及賓館、飯店、酒吧、商場等以贏利為目的的公共場所及運輸部門。黑龍江省收費的情況和標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實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負責全面的收費工作。目前,該協會已開始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進行營業場所背景音樂收費的試點工作。現在,該機構設在黑龍江省的辦事處正在籌備中。預計今年年底,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駐黑龍江省辦事處將正式成立。所收取的版權使用費將由該協會轉給詞曲作家。外國歌曲的版權使用費,將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代收之後轉交給該國的音樂著作權協會。

  對於這項即將開始的收費,接受采訪的音樂人無一不持熱烈歡迎的態度。但他們也不無懮慮。

  在談到這一制度的實施前景時,哈爾濱師范大學藝術學院音樂教育系於馳認為不容樂觀。提高大家保護著作版權的意識還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商家不會在沒有任何約束的情況下主動付費,特別是那些路邊的私人店鋪,更不會有這種意識。估計這個錢很難收。

  黑龍江省歌舞劇院藝術創作室主任、作曲家徐豪認為,向贏利性場所收取播放背景音樂費用的舉措,是中國在法律法規方面與世界接軌的一部分,也是中國加入WTO後必然要走的一步。他同時認為,提高大家保護著作版權的意識還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真正落實需要有關部門做很多的具體工作。

  記者在采訪時了解到,將要從口袋中掏錢的商家對此看法不一,很多商家對這項規定一無所知。

  24日11時許,記者來到哈市中央大街。一路走過,記者聽到,每家店中都播放著悠揚的樂曲。當記者問起『放背景音樂將要交版權費』一事時,絕大多數商家稱還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

  哈市一家大商場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只要規定正式實施,我們肯定會交這筆費用。』

  一酒吧的經理則頗為不解:『放背景音樂要付錢?既然是保護版權,是國家的法律,那是應該遵守的。但我認為,在買那些音樂帶時就已經把制作成本、作者的版權算進去了。那麼在播放的時候為什麼還要交費用呢?』   

  一些消費者也對這項收費表示了擔心。正在哈爾濱工業大學讀MBA的張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背景音樂收費勢必加大商家經營的成本;而成本的增加必然又會以各種形式分攤到每位消費者身上。』

  看起來,這一收費要真正實行,還真是任重道遠。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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