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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首例『包二奶』案審判 妻子獲賠一萬五
2002-10-31 08:50:5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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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0月31日電 因男方有婚外情,妻子除提出離婚外,還要求其補償自己精神損失和名譽侵害共計了萬元的懲罰性賠償。前不久,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1998年,湯東(化名)與張漓(化名)正式登記結婚。婚後一段時間小兩口生活很融洽。不久,孩子出生了,兩人商量後決定,張漓到娘家專心照顧孩子。2000年5月的一天,張漓和母親帶著孩子回到自己家,竟驚訝地發現:丈夫正與一陌生女子躺在床上。面對丈夫的苦苦哀求和剛剛出生的孩子,張漓忍痛答應原諒丈夫,但要他保證斷絕這段婚外情。但不久,張漓發現丈夫不但沒有珍惜這次機會,反而變本加厲,繼續與那名女子來往密切。更讓張漓不能容忍的是,在2000年底、丈夫竟撇下自己和孩子離家出走,再也沒回來。不久,悲痛欲絕的張漓接到法院的傳票,原來丈夫要求與她離婚。悲憤之餘,張漓向丈夫提出同意離婚,但要他賠償自己的身心損失費7萬元。

  對此湯東辯稱:妻子雖然無意撞見自己的婚外情,但經過事後協商,妻子已
原諒了他,故不同意妻子的賠償要求。

  而張漓則認為:湯東生活不檢點,拋妻棄子,給自己造成精神上的打擊和身心傷害,同時也為了懲罰負心的丈夫,故7萬元的補償很有必要。

  法院認為:現雙方同意離婚應准予。湯東生活作風不檢點,從而影響了夫妻感情,確給張漓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傷害,但6萬元的賠償要求過高,可適當補償。而1萬元的名譽侵權賠償,與本案不是一個法律關系,可另案處理。據此法院依據《婚姻法》判決:除正常的財產分割,丈夫湯東還要給付妻子精神撫慰金1.5萬元。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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