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13日電非因本人意願終斷就業的人員可否領取失業保險金,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後,個人繳費部分是否返還?昨天,針對養老、醫療、就業等方面的問題,哈爾濱市勞動部門首次舉辦面對面的政策宣講答疑會。
就群眾關注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人員可否領取失業保險金問題,有關人士解答稱:可領失業金,但同時應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用人單位及本人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一年以上,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二是有求職意願,並進行了求職登記的。
而對於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後,個人繳費部分是否返還問題。有關人士答稱: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個人賬戶存儲額未領完的個人繳費部分本金、將一次性發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
同時,勞動部門還對目前勞動用工問題中普遍存在的短期用工是否簽訂勞動合同作出了答復,即無論哪種用工,勞動合同都要在第一個工作日開始之前簽訂完畢。如是極短期用工(幾天、幾小時),首先用工渠道要合法,應從職介中心和家政服務中心聘用勞動者等等。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