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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公開?我瞅瞅!
2002-11-13 10:20:13 來源:黑龍江晨報——法周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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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入世是對中國全方位的考驗,它不僅需要一個更加自由、開放的市場,同時也需要一個更加公開與透明的政府。以前百姓去政府辦事時總是緊張,因為政府原來是管理性政府,更多的時候是約束百姓和企業的條款多一些,約束自身的少一些。百姓的總體感覺就是政府機關門難進,臉難看。如今,政務公開,辦事程序一目了然,百姓可以按程序步驟在短時間內辦成事情。另一方面,政務公開,監督了辦事效果,避免工作人員辦事不力,從而也樹立了政府的新形象。

    省政府,『門』越敞越大

  《法》周刊記者走進了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樓西樓111室,這裡是黑龍江省政務信息化管理中心。
  該中心的崔玉發主任快人快語:『政務公開,首先得有「硬件支持」,咱省政務信息化管理中心在這方面可沒少努力。』
  崔玉發介紹,省政府信息應用系統分為『政府決策信息系統』和『政府公眾信息網』。前者包括『省長辦公系統』等;後者就是為政務公開服務的,它與省統計局信息、省計委信息(政府法規、招商引資)、省公安廳信息(人口信息、交通管理信息、違法犯罪人員查詢)、勞動與社會保障信息、銀行信息、稅務信息、農業信息等『都能連上』。
  不到半年的時間裡,省政務信息化管理中心到省內13個地(市)的大部分中省直單位都用高速寬帶網絡連接,建立了省政府公眾網站。省政府政務公開,『門』越敞越大。

    目標:能公開的全公開!
  哈市政府將全社會80%信息主動公開 

  『知民所想,察民所慮,親民所愛,為民所需』,這是哈爾濱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的目標。《法》周刊記者就此采訪了哈市政府辦公廳目標辦負責人。
  《法》周刊:『據我所知,政府透明度的表現主要有兩種:一是政府主動公開相關的規章制度;二是由他人進行信息查詢。現在政府多是主動形式的政務公開,有人說今後應更多的給百姓對政府信息的請求權利。哈市政府,准備咋整?』
  答:『實際上你說的是主動公開與被動公開。主動公開就是政府主動通過一些渠道,比如說網絡和一些便民措施,在國家許可的情況下對依法管理的事項予以公開。目前哈爾濱采取的政務公開的形式有10種以上,政府掌握的全社會的80%的信息應該主動公開。盡管采取了這麼多的主動有效的公開形式,但是難免有群眾想知道卻沒有公開的事兒,那麼我們現在正在積極籌劃信息查詢點。信息查詢點就是用被動公開的形式,彌補現有公開需要的不足。百姓想知道什麼事兒,他可以填一個表格,然後由有關人員承辦,或批轉有關部門,看看他想知道的事是否可以讓他知道。』
  《法》周刊:『一些與公眾利益無關的內容,是否要公開?』
  答:『你提到的,是我們最近依舊在研究的對內公開與對外公開的事。對外公開是指將本單位的工作程序、工作時限、權限、涉及的管理對象等工作內容向社會公開。這些都是與百姓聯系比較緊密的事。而對內公開是指與群眾直接利益不相聯系,但政務公開起到內部監督的一些內容。例如將本部門自身管理的內容,涉及部門職工利益的有關事項在部門內部公開。對內公開是對外公開的基礎,沒有對內公開接受內部監督的勇氣,那麼對外公開接受外部方方面面的監督只能是一種形式。』
  《法》周刊:『「政務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有什麼不同?』
  答:『對你的回答,完全是我的個人觀點。我認為「政府信息公開」與「政務公開」是一回事。但是如果把「政府信息公開」的前兩個字去掉,那麼「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則不是同一概念。政務公開是指在不涉及黨和國家機密的情況下,依法將管理的事項對社會進行公開。信息公開中的信息,主要是指政府信息以外的一些信息,如企業運營方面的相關信息等。』
  《法》周刊:『如果百姓想知道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再就業等方面信息,應該去哪裡查詢,怎麼查?』
  答:『有幾個途徑,一是到相應主管部門,比如說你剛纔提到的醫療保險,這項工作是由哈爾濱市社會保障局負責的,你直接到那裡辦理就可以了。那裡有電子觸摸屏,政務公開欄,服務指南,收費公式,一看便知。如果你想知道的是現有渠道沒有的,你可以和他們的政務公開小組辦公室聯系,如果還沒有得到你想要知道的,那恐怕就是涉密的了!如果是非涉密的,你可以采取監督投訴的方式來確保你「知情」的利益。』
  《法》周刊:『廣州市明年1月1日起打造「陽光政府」,咱哈市政府有啥動作?』
答:『哈爾濱於今年8月15日就已經開始實施《哈爾濱市政務公開辦法》,同時還出臺了《哈爾濱市政務公開監督員管理辦法》。《哈爾濱市政務公開辦法》規定了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監督保障、責任追究。其中對於政務公開不及時,缺項漏項,有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改正的,給予責任單位有關人員批評教育,或者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對政務公開不認真,工作抓得不實的,要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誡勉談話或者組織調整:對搞假公開,半公開,不公開的或者因政務公開工作不力而出現違法違紀問題的,除責令限期改正外,紀檢監察機關要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造成重大影響和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法》周刊:『哈市的政務公開,還有啥?』
  答:『我市還有第三個政務公開辦法「考核辦法」。這個辦法出臺後,能更有效地調動各個政府部門的積極性。』

    社保局,人滿了
   在這裡咋問都行,方便!
  11月8日上午,《法》周刊記者以一名普通百姓的身份來到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為社保局)。
  此時社保局大廳內已是人滿為患。首先映入《法》周刊記者眼簾的是揭示版,上面貼有個人繳費須知、歷年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標准,以及關於哈市自由職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試行意見。只要瀏覽幾遍,就可以從中得知,有5種人員可以在個人繳費窗口辦理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即已參保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將檔案存入市、區勞動保障部門,經單位職代會討論通過開除、除名人員;自動辭職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人員;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後解除托管關系或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已一次性領取生活費的人員;一次性安置人員。個人繳費需要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1996年6月30日前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攜帶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1996年7月1日後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攜帶《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及存檔部門的介紹信。
  在靠樓梯一側的牆上掛有《養老保險辦事指南》,上面寫著如下事項:參保企業辦理養老保險手續;參保企業如何辦理分戶手續;參保企業辦理並戶手續;參保企業辦理銷戶手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如何審驗;新退休人員如何辦理養老保險;個人繳費;辦理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辦理離退休人員停發待遇;辦理離退休人員恢復待遇手續;辦理勞模補充養老保險;辦理勞模補充養老保險追款等相關事宜的程序。
  《法》周刊記者發現,任何人都可以按著相關步驟進行辦理。如果還有疑問,不妨去諮詢臺。
  《法》周刊記者在諮詢臺旁觀察了半個小時,來這裡諮詢的人絡繹不絕。
  社保局實行的是『首問責任制』,也就是說你在第一個窗口辦完相關手續後,他會告訴你下一步該到哪個窗口辦理什麼樣的業務。在門口的左側是『養老保險社會化服務中心』,他的服務項目是打印『養老保險金』明細,異地郵寄養老金,保管退休人員檔案以及代辦企業個人養老保險。
  《法》周刊記者在現場發現,有些人拿到保險單後不知如何填寫,不用急,在二樓的樓口處掛有養老保險報表示例;各式各類的報表全部在上面,你可以參照著進行填寫。在二樓還設有電子觸摸屏,只要你輸入單位編號,或個人養老保險帳號,你就可以進行繳費基數查詢,個人欠費查詢。總之,這裡好方便。

    政務公開,不是形式主義
  哈市道裡區人事局辦公室主任彭金堂:
  《政務公開辦法》實際上就是增加各職能部門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改變他們對政府的神秘感,從原先的『管理型』辦事方針轉變成『服務型』公開辦事制度。另一方面,對督促和完善我們職能部門的工作效率和辦事力度也起到了絕對大的作用。
  在辦理非在職『五大』畢業生聘乾一事上,就能充分體現《政務公開辦法》的好處。過去,這些大學生對國家規定的方針政策和辦事程序不了解,費了不少周折,事情還未必能辦成。現在只要是符合條件,在我局設立的公開信息欄、服務指南或電子觸摸屏上,就能了解和掌握此事的辦事程序。《政務公開辦法》真的不是形式主義。

    亮出一個『陽光政府』
  海城街140號,哈市政府首家『政務超市』已『開張』:百姓關注的事兒從提出到辦理,都能在這裡查閱和了解清楚。
  哈爾濱市政府已出臺了《哈爾濱市政務公開辦法》和《哈爾濱市政務公開監督員管理辦法》,向百姓亮出一個『陽光政府』。究竟哈市政府的『陽光程度』如何,《法》周刊記者采訪了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子明、目標辦主任王澤利及科長叢浩。
  《法》周刊:政務公開,對百姓有什麼好處?
  郭子明:『說情、送禮、受賄、暗箱操作,都源於政務不公開,百姓沒有知情權。哈市政府的政務公開,是由省紀檢組監察室牽頭,委派哈市政府辦公室主抓的一項『反腐敗抓源頭』工作。我們要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賦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知情權,打消百姓有事不敢說、說了怕白說的顧慮。另一個原因就是,社會上80%的信息諮詢都掌握在政府的手中,百姓有權知道政府及政府部門的信息和政策情況。』
  《法》周刊:政務公開,得達到什麼標准?
  郭子明:『簡單說就是,百姓對公開項目和內容的准確性和真實程度的認可;凡是符和文件規定和手續完備的,要當日辦結,不推、不拖、不壓、不卡。』
  《法》周刊:政務公開,都公開什麼?
  王澤利:『很多,包括事權、財權、人事權和行政行為。比如重大決策、機構設置、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承諾辦理的事項和完成;重要物資招標采購、重大基建項目招投標和政府投資建設的社會公益事業等;政府領導人員的履歷、分工和調整變化公務員的選拔錄用情況;行政行為的依據、程序、時限、救濟途徑和時限等。另外,規定中未列出、法律又未禁止公開的信息和政府應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信息,公開權利人可依法申請公開。但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及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信息不予公開。另外,政務公開的具體內容要根據單位工作性質、特點,以及公眾關心程度,在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情況下研究確定,再向社會公開。』
  《法》周刊:政務公開都采取哪些形式,重大決策前實行預公開制度嗎?
叢浩:『通過實施電子政務工程,通過網站、媒體、電子屏幕、電子觸摸屏、舉辦政務新聞發布會、諮詢會、聽證會、熱點論壇,開設政務公開專欄、建立政務公開大廳或政務公開中心,設立服務熱線等方式。
  我們還編輯出版了『哈爾濱市政報』,現已印發了20期。又印制了『政務公開指南』和『服務指南』。現今,七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都在一 樓大廳設立了免費查閱處。
  這裡我舉一個實例:兩月前,哈市政府在海城街140號,開通了我省首家『政務超市』,它有社區服務中心、市政服務中心、行政服務中心、信息服務中心。百姓關注的事兒從提出到辦理的全過程,都能在這裡查閱和了解清楚。
  設立預公開制度,是要求政府在發布各種政策、規章以及實施重大決策前,應組織政府領導成員或職能部門的負責人,開展專項的社會諮詢活動,圍繞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組織各界人士進行討論、論證或舉行聽證會。
  松花江邊的『防洪工程』,已於10月27日結束。這段工程長約340米,我市水利部門修築了三、四段風格不一的路段,還展出了七、八種立體模型。選擇什麼樣的路段,既體現哈爾濱的特色,又讓百姓認可。現今這項『風景樣板路』正在預公開。

  排污收費:省環保局政務公開重點』
  省環保局要求屬員別怕『三怕』
  噪聲、廢水、廢氣,各種污染嚴重影響人們的生產和生活,環保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心和重視。11月7日,《法》周刊記者采訪了省環境保護局政務公開工作的負責人、紀檢委書記顧廣河,以及省環境監督管理站副站長遲曉德。
國家環保總局2001年5月將黑龍江省列為排污收費政務公開試點。同年6月,黑龍江省環保局將排污收費和建設項目審批驗收的政務公開列為重點。
  《法》周刊:環境監理,都監理什麼?
答:環境監理,是指環境監理機構及環境監理員依法對本轄區內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活動,現場監督、檢查和處理。
  《法》周刊:聽說你們要求杜絕『三怕』,是哪『三怕』?
答:三怕就是怕政務公開削減環保部門的權力,束縛自己的手腳;怕政務公開揭出環保部門的短,工作被動;怕政務公開給排污收費帶來負面效應。
  《法》周刊:為什麼要將排污收費政務公開列為重點?
  答:因為這項工作涉及面廣、部門多、影響大,如果出現問題,將直接影響到環保部門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法》周刊編輯張非非旁白:主要是因為排污收費的『伸縮彈性』大吧?)
  《法》周刊:在現場監理時,你們應出示哪些證件?
  答:要佩帶『中國環境監理』證章,出示『環境監理證』,持證上崗;執行任務時須二人以上,向被監理單位說明來意,公開監理結果和收費、處罰的依據。
  《法》周刊:讀者們,環保舉報電話是12369。

    政務公開『分鏡頭』

  鏡頭一
  『低保』,百姓很敏感。過去百姓有想法,認為該享受『低保』的人沒有得到生活保障金,不具備條件、生活有保障的人卻花著國家補助的錢。
  11月7日上午,《法》周刊記者來到享受『低保』、家住哈市新陽路54號15委院內的李官林老人家中。老人參加過抗美援朝,耳朵被槍彈震聾,現今已73歲,身體硬朗,生活還能自理。
  老人眼睛濕潤著說:『這些年了,我一直靠揀廢品和修理自行車來維持生活,從沒想到能得到國家救濟。幾個月前,居委會新上任的委主任們幫我辦理了每月200元的生活保障金。』
  哈市道裡區新陽辦事處安化北段社區委主任張書民說:『政務公開以來,我們把「低保」的事做得很細,認真對待、細心審核,上報辦事處,經審批後向百姓公示,把名單張貼到各個居民樓單元門口。』
  鏡頭二
  哈市城市管理局聯合審批服務中心,是城管局『窗口』,也是百姓與政府部門打交道最多的地方。《法》周刊記者11月9日上午采訪了它的幾位用戶。
黑龍江巨龍移動通信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經營技術部項海輝、工程部李健飛:
  『我們是做移動光纜工程的,與城管局道橋處接觸的機會多。過去我們到這裡來辦事,發蒙,不知道第一道手續該怎麼辦。問辦事人員,給的回答卻是不知道或是讓問誰誰去。而且在辦理時也你拖我拖的,一件事情可能一兩個星期也不給解決。政務公開後,現在就不一樣了,審批人員不但主動熱情地接待,還告訴我們相關的手續應該怎麼辦。尤其我們做的管道工程,辦理手續時涉及到的申報材料很多,審批部門蓋章後,及時勘察現場,及時批復。情況復雜、存在問題的還告訴我們怎樣處理和改正。政府的職能部門如果都能像城管局聯合審批中心這樣,那就好了。』
宏捷開發公司前期經理王福恆:
  『我經常到聯合審批中心辦理手續,現在和前幾年比簡直是質的飛躍。從上到主任下到各個部門的審批人員對我們都非常客氣,能辦成或是辦不成的事,都答復得非常清楚,讓人心裡挺舒服。即便有些事情沒辦成,但是把事情給我們講明白,是什麼原因不允許辦、不能辦。作為客戶來講,我們來這裡辦事要的並不一定是審批的結果,最重要的是能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法》周刊記者采訪了聯審中心主任賈成瑤。
  賈成瑤:『在中心承諾制實行不久,城管局聯審中心又把所有的審批程序、法律、依據、審批員守則等公布上牆,審批員也實行掛牌服務,各行業的條例都擺在桌上供用戶參閱,這樣用戶到這裡辦事就一目了然。有一次,一個老人想在一類街道辦個攤床,開始道橋處的審批員跟他解釋不能辦理的原因,他不理解,以為是沒有疏通好關系,錢沒有花到,第二次他用一個信封裝好500元的現金塞到審批員的手裡,但是遭到拒絕。最後,他來到公示板前仔細閱讀了牆上和桌上的道橋管理條例,心服地撤回了佔道申請,用唐山口音說了一句:「這裡辦事不蒙人。」把大伙都逗樂了。其實,這也正是我們城管局聯審中心的審批員想要聽到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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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政務公開  隱匿信息受罰

  廣州市要打造『陽光政府』啦!《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日前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將於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是我國目前為止由地方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系統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行為的政府規章,對於打造『陽光政府』具有重要的開創意義。
  此次通過的規定,旨在保障個人和組織的知情權,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增加行政活動的透明度,監督政府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是公開義務人,依法履行公開政府信息的義務;個人和組織是公開權利人,依法享有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各級政府法制機構、監察部門監督實施,評議考核。公開權利人不服行政機關公開、部分公開或者不公開決定的,可申請復議、提起訴訟或請求賠償。

    公開真實、利益平衡、不收費

  《規定》中明確規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堅持合法、及時、真實、公正、利益平衡和不收費六項原則。其中,真實原則要求各級政府或職能部門不得故意隱匿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對因提供虛假信息或不透露信息給個人或者組織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責任。利益平衡原則是指個人或組織行使其政府信息公開權利時,不得侵犯包括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等其他個人或組織的合法權益,以及國家秘密和社會公共利益。而不收費原則是指行政機關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費用,收費為例外,只能向申請人收取預先確定標准的檢索、復制等成本費用,標准由物價部門核准,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經濟特別困難的申請人,還可減免。

    公開事權、財權、人事權、行政行為

  按照規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向社會公開的信息內容廣泛,包括決策、財政、人事和行政行為等方面的內容。比如重大決策、機構設置、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承諾辦理的事項和完成情況;重要物資招標采購、重大基建項目招投標和政府投資建設的社會公益事業等情況;政府領導人員的履歷、分工和調整變化和公務員的選拔錄用等情況;行政行為的依據、程序、時限、救濟途徑和時限等。
  同時規定,一些與公眾利益無關的內部信息要在機關內部公開,包括內部財務收支、內部審計結果等,以保障公務員對與已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的知情權。另外,規定中未列出、法律又未禁止公開的信息和政府應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信息,公開權利人可依法申請公開。但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及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信息不予公開。

    重大決策前實行預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可以通過網站、媒體、設立固定政府信息公開設備設施、定期召開政府新聞發布會、設立服務熱線等方式。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該規定設立了預公開制度,要求政府在發布各種政策、規章以及實施重大決策前,應組織政府領導成員或職能部門的負責人,開展專項的社會諮詢活動,圍繞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組織各界人士進行討論、論證或舉行聽證會。這就從立法角度確立了預公開制度,使該項制度的實施更具強制性,有利於保證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15個工作日內公開

  規定中明確了申請公開、依申請公開、暫緩公開等程序,使政府信息公開更具可操作性。一般來說,公開權利人可以書面形式或通過政府綜合門戶網站要求公開義務人履行,公開義務人應在接到公開申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申請的內容若已公開,應給予指引。因信息資料處理等客觀原因及其他正當理由,義務人可將決定公開期限延長至30個工作日,並及時通知權利人。對於被申請公開的特定信息,尚未確定是否屬於國家秘密范圍的,可暫緩公開。

責任編輯:連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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