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綏化12月3日電老實巴交的綏化市北林區居民張君,怎麼也沒想到因出偽證,竟受到了法律制裁。
前不久,家住綏化市北林區的王某同何某在酒店因瑣事話不投機,吵了起來。王某隨手揀起一塊磚頭打在何某的頭部,何某頓時血流如注,栽倒在地,昏過去了。何某被送往醫院治療,經鑒定為輕傷。打人者王某預感到要攤官司,就找圍觀的張君幫忙作證。王某對張君說:『如果法院來人找你取證,你就說是何某飲酒過量,自己撞在牆上受了傷。
何某出院後就到北林區法院起訴王某。庭審中,王某一口咬定何某的傷是酒後自己撞的,並出示了張君的證言。張君被傳喚到庭,面對法官的提問他遮遮掩掩,語無倫次,疑點重重。經說服教育,張君當庭承認了出具偽證的事實。
最終,王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張君因向法庭提供偽證被罰款500元。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