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2月14日電在超市購物,商品上的標簽將價格標得一清二楚,然而在付款時價格高於標價。近日來,消協接到類似投訴明顯增多。這究竟算不算是超市的欺詐行為?
6日,家住哈爾濱市安正街的王女士,在兩家超市分別購買了『怡口蓮』太妃糖和『克東』腐乳,標簽上分別標明價格為17.2元和3.5元。可是,當她在收銀臺付款時,打出的價格卻變成了19.5元和4元。經過交涉後,超市售貨員表示標簽貼錯了。
據消協有關人士介紹,目前類似的投訴明顯增多。據分析,這一現象的產生有幾種可能;一種是超市內部工作環節確有失誤,使商品標價,賣價不符;另一種則是由於顧客誤將其他商品的價格看作該商品的價格;再者也不排除一些超市用此障眼法,至於是否存在價格欺詐尚難以確定。消協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不妨多個心眼,仔細核對一下明細單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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