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月20日電為了圓兒女雙全之夢,楊傑和劉秋夫妻10年前抱養了一個患病女嬰,想不到含辛茹苦十載,最後卻換來了一場官司。近日,南崗區法院審結了這起監護權糾紛案。
家住南崗區的楊傑、劉秋夫婦,婚後次年即得一子。1992年11月,經人介紹,倆人將王崗鎮農民陸紅正在生病的兩歲女兒抱回家中,取名楊艷。在他們的悉心照料和多方醫治下,小楊艷終於恢復健康,但楊傑夫婦一直未辦理收養手續。去年4月26日,楊艷在上學路上突然失蹤,楊傑夫婦在四處尋找無著落的情況下,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後經公安機關調查方知,楊艷被其生父陸紅接回家中,且拒不送還。無奈之下,楊傑夫婦一紙訴狀將陸紅夫婦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送還楊艷,由自己繼續行使監護權,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精神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傑、劉秋雖撫養楊艷10年,但一直未辦理有關收養手續,且倆人已有一子,不符合我國收養法的有關規定。楊艷現在已12周歲,她也明確表示不願隨楊傑、劉秋生活,故判決楊艷由其親生父母撫養,陸紅夫婦給予楊傑、劉秋一定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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