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月25日電 昨天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獲悉,哈爾濱市2003年1月13日出臺的《哈爾濱市市區房屋拆遷補償、補助規定》,確定了哈市市區內房屋拆遷補償、補助標准。
據廠解,該規定除對拆遷內河、鐵路沿線兩側及太陽島風景區、上塢地區、月亮灣開發新區和政府確定的成片綠化區域范田內的房屋補償標准另行規正外,對市區內房屋拆遷貨幣補償金額都給予了明確的規定。
按規定,市區內房屋拆遷貨幣補償金額由原房補償金額和區位補償金額兩部分組成。原房補償金額由原房補償評估單價乘以原房建築面積確定。原房補償評估單價,按照原房重臀價格結合結構、等級、成新確定。區位補償金額由區位補償評估單價乘以原房建築面積確定。區位補償評估單價,按照拆遷區域補償價格,結合被拆遷項目在該區域內的位置,評估出拆遷項目的區位基准價格,以棟或者幢為單位,對區位價格進行修正,然後再根據每個被拆遷房屋的具體位置、樓層、朝向、采光、戶型等因素確定。
按照規定,根據城區土地利用和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哈市市區內拆遷補償區域分為7個等級。其中,一類區域住宅的拆遷補償價格海平方米建築面積最多補償2600元,而七類區域住宅的拆遷補償價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最低補償800元。
規定中還對房屋拆遷搬遷補助費用作出了明確規定。搬遷補助費分為住宅、非住宅兩類。其中,住宅搬遷補助費包括搬家補助費、有線電視遷移費、電話遷移費、煤氣建設安裝費。搬家補助費按原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元計算;有線電視遷移費按每戶80元計算,電話遷移費按每戶48元計算,煤氣建設安裝費按每戶1200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