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2月21日電哈爾濱市法院執行局出臺措施,對欠債不還的『老賴』采取包括限制高消費、禁止出境、禁止坐高檔轎車飛機、公開曝光、懸賞舉報等措施,取得成效。在該局執行一庭的通報監督下,數名『老賴』想買機票或出境都被有關部門拒之門外,某『老賴』公司法人代表在制裁威懾下,乖乖歸還了巨額欠款。
哈爾濱日報說,該同此次出臺的措施有:對案情復雜的執行案件采取公開執行聽證,防止『暗箱』操作;對破產、無償還能力的企業和個人,執行其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等;審計執行,委托司法鑒定專業部門對被執行人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扣押拒不履行債務的當事人和企業法人代表的護照,通報公安、邊防及出入境管理部門,限制其出境;公開曝光,將『老賴』在媒體公開曝光,降低其誠信度;懸賞舉報,對『老賴』隱藏、轉移財產的行為面向社會公開懸賞尋找其下落;限制消費,禁止『老賴』們進入高檔消費場所、乘坐高檔轎車、坐飛機等,一旦發現違禁行為,追究其責任;財產申報制,要求『老賴』在一定期限內向法院申報個人所有財產,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新規定出臺後,對欠債不還的『老賴』們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和心理壓力。某外資企業法人代表陳某日前在准備出境時發現,不但自己的出境請求被拒絕,民航部門也拒絕賣給他機票;哈爾濱市某貿易公司法人代表趙某,在度過了一段『艱苦』的日子後,終於歸還了400萬元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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