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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錯卻沒人管 違法建築還要挺多久?
2003-03-09 06:42:1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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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3月9日電家住哈爾濱市信恆小區8號樓3樓的王振國始終想不通,他家對面的9號樓,批准蓋6層,可是開發公司硬將樓蓋到了9層。自打蓋樓時他就和8號樓的18名住戶四處舉報,有關部門已認定這是違法工程,可是快4年了,這加蓋的違法樓卻一直也沒拆。

    1999年4月,快要退休的王振國決定買一處條件比較優越的住房以安度晚年。經過挑選,王振國和老伴選定了信恆小區臨近黃河路的8號樓3樓的一間80多平米的居室,因這棟樓進出小區比較方便,而且對面正在施工的9號樓是6層高樓,一年四季不會擋光。於是王振國拿出攢了大半輩子的積蓄又貸了部分款,買下了這套住房。

    一次,王振國到信恆小區看施工進展情況時意外地發現,9號樓建到6層後仍繼續往上蓋。經了解得知這樓要蓋到9層,『這豈不要擋住我們家的陽光嗎?』王振國立即找到承建9號樓的黑龍江中僑房地產開發公司詢問情況,並到規劃部門舉報。可是直到6層樓蓋到了9層封頂,也不見有人過問。2000年8月,9號樓竣工,與此同時王振國一家也搬進了8號樓。這回不光王振國要告狀,同樣發現問題的8號樓4樓以下的其他17名住戶也開始和王振國一起,為違法建築擋光的事奔波。

    2001年3月,王振國等18戶居民以哈爾濱市規劃局不作為為由,向哈市道裡區法院起訴,要求規劃局履行法定職責,對違法超高建築的中僑房地產開發公司予以處罰。然而,在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市規劃局拿出了一份該局於2001年5月9日對中僑房地產開發公司作出的處罰決定書,法院遂以王振國等人訴訟規劃局不履行法定職責缺乏事實依據、理由不成立為由,駁回了王振國等18人的訴訟請求。王振國等人不服判決,又向哈市中級法院上訴。2001年9月,市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在規劃局2001年5月9日下發的處罰決定書上,王振國等人看到,規劃局認定了中僑公司承建的9號樓和10號樓加蓋樓層屬違法工程,並處罰該公司自行拆除違法超建部分建築。可是,處罰決定中卻沒有拆除期限。王振國等人無奈,又一次向哈市南崗區法院起訴,要求規劃局對存有漏洞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予以補正。2001年12月6日,規劃局撤銷了原處罰決定書,並於當月10日重新作出處罰決定,限期90天,令中僑公司將違法建築拆除。

    對於規劃局的處罰決定,中僑公司始終置之不理,違法超建的樓層不但絲毫未動,而且還陸續售出。在王振國等居民的要求下,2002年7月,規劃局向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強制執行申請,請求法院強制拆除信恆小區9號、10號樓的違法建築。然而直至今日,信恆小區9號、10號樓違法超建的樓層依舊『傲然』矗立。

    在接到居民的投訴後,記者趕往信恆小區。9號樓設計『獨特』,從正面看是7層,而再往上就縮回一塊,打了個錯層,建出8樓、9樓。而在8號樓上,陽光照射下,9號樓的陰影正好落在了8號樓4層以下,4層以下的居民便在這陰影中度日。打了4年官司,王振國有時真想放棄,考慮搬走,可因為采光問題,房價也跟著貶值,老人感到很無奈。

    是什麼原因使得這個違法建築4年拆不了?記者到哈市規劃局了解情況,負責處理此事的城市管理三處姓孫的處長得知記者的來意後,拒絕了采訪。她說,新聞單位沒必要參與此事,其中很復雜。隨後記者又來到中僑房地產開發公司所在地,可是,辦公樓內的一位收發員告訴記者,中僑公司已經搬走了。在收發員的指引下,記者在道裡區民樂街50號附近一居民樓下一排門面破爛不堪的門市房中看到中僑公司的銅色牌匾,這一排門市房房門全部上鎖,不見中僑公司的員工人影。

    從負責執行此案的哈爾濱市中級法院行政庭,記者了解到,此案已經被法院駁回,原因是規劃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在送達給中僑公司時,采用的郵寄送達手段不符合有關規定,待送達程序合法後再執行。

    從一開始就認定的違法建築直到今日也沒有拆掉,王振國等18戶居民十分不解,因為政府部門某些有意或無意的錯誤,違法的行為就可以一再縱容下去嗎?況且,在4年來18戶居民一再上訪的情況下,這違法加蓋的樓層裡不但住進了居民,還拿到了房產證。王振國等人不知道,這違法的建築還要在那挺多久?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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