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11日電2001年8月14日,尚志市男青年周岩交通肇事後,由於處理事故的交警沒及時將其送往醫院檢查治療,周3小時後在交警隊昏迷並導致死亡。2002年3月20日,本報報道此事後,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尚志市檢察院當日立案,並於2002年10月8日,以交警權赫蘇犯玩忽職守罪,向尚志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昨天記者得知消息:3月5日尚志市人民法院對此事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尚志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警權赫蘇被判玩忽職守罪。
尚志市法院認為:身為交警的權赫蘇,在處理交通事故中發現周岩有傷,沒有正確履行職責,使周岩喪失最佳搶救時機而死亡。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拘役6個月、緩刑1年,並賠償周岩親屬25099元賠償金。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