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11日電黑龍江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第18次會議今天上午在哈爾濱舉行。
會議確定,今年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委員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見》為主線,進一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在基層的落實,鞏固『嚴打』整治斗爭的成果,努力實現社會治安有新的明顯進步的目標。
會上,宣讀了《黑龍江省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的實施辦法》、《黑龍江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貫徹落實〈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方案》,並向委員做了說明;討論審議了《黑龍江省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的實施辦法》和《黑龍江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貫徹落實〈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等單位領導與省綜治委主任杜宇新簽訂了2003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狀。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杜宇新在會上指出,我們要堅定不移地組織開展好『嚴打』整治斗爭,全力維護社會穩定。要全面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方針,進一步加強治安防范工作。要以改革的精神不斷開拓創新,切實解決當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難點問題。要切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建設,進一步加大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保障和監督力度,鞏固『嚴打』整治斗爭的成果,進一步加強治安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