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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書不付酬 判罰二十萬
2003-03-17 10:20:3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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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3月17日電新書出版兩年卻不付給作者稿費,日前,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終結一起知識產權案,判令出版社給付作者稿酬20萬元。

    2000年10月,哈爾濱工業大學教師關某等3人與黑龍江美術出版社簽訂了《三維動畫形象》一書的出版合同,合同約定關某等3人為該書的作者,出版社負責出版發行。圖書發行後,出版社將支付圖書碼洋的10%%作為報酬(碼洋指全部圖書定價的總額)。2001年1月,黑龍江美術出版社在收取了2萬元代管費後,使用出版社的書號,由本案另一當事人神童畫報雜志社引資出版發行,圖書印刷2萬冊,每冊定價100元。然而一年多過去了,關某等3人始終沒有收到稿酬。於是,關某等於2002年9月將黑龍江美術出版社告上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關某等以作者的身份與黑龍江美術出版社簽訂出版合同後,《三維動畫形象》一書已實際使用出版社的書號,署名出版社出版發行。同時出版社也承認在圖書出版合同上加蓋公章屬實,表明出版社對該合同已認可,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各方當事人均確認按該書碼洋的10%%給付作者報酬。關某等人在主張由出版社給付稿酬的同時,對於追加神童畫報雜志社為給付稿酬的義務人不反對。因此法院一審判決,黑龍江美術出版社給付原告關某等人稿酬20萬元,第三人神童畫報雜志社為被告黑龍江美術出版社承擔連帶責任。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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