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21日電 20日,哈市某大學應屆畢業生馬某在哈市ABC外語學校工作兩天後提出辭職,沒想到該校竟然扣了500元違約金。
馬某於3月10日到哈市ABC外語學校應聘諮詢員工作。13日,該校通知她上班,並與她簽訂了聘任合同,合同規定試用期為10個月,她按照要求交納了500元違約押金。在工作了兩天後,由於身體原因,馬某提出辭職。但外語學校認為她違約了,扣了她500元違約金。
據哈市信誠律師事務所主任陶增田介紹,所謂的試用期就是給雙方一個相互選擇的期限,在試用期內,無論哪一方發現對方不適合自己,都有要求解除雙方繼續合作關系的權利。
20日13時許,ABC外語學校的劉老師表示,將退還馬某的500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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