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北京4月2日電 對集資款疏於管理,隨意放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動力區委政研室原主任王鑫(正處級),不僅給公共財產造成損失,也斷送了自己的前程。經動力區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3月20日王鑫被該區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現年39歲的王鑫在1994年至1996年擔任動力區團委書記期間,共青團哈爾濱市委組織了愛家鄉、支援區街企業有償集資貸款活動。此項活動中,動力區團委有償集資800餘萬元,王鑫為動力區該項活動的負責人。在王鑫的組織下,800餘萬元貸款先後被貸給該區29家企業,由於未對放貸企業進行認真資格考察論證,且在向企業批准發放貸款過程中沒有統一利率,手續不完備,放貸後又未對企業經營狀況及時追蹤監督,出現一些貸款單位破產或貸款人下落不明,巨額貸款逾期不能收回情況。1998年7月至2001年3月,在動力區委的督促下,部分貸款被追回,但仍有5家企業貸款至今無法追回,造成經濟損失計人民幣1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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