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4月24日電從22日開始,哈爾濱市環保局開始實施環境違法行為舉報辦法,對積極舉報環境污染的群眾進行獎勵,最高獎金為500元。
據悉,群眾可以采取電話、信函、來訪、網上舉報等方式舉報身邊產生的環境污染現象。如舉報屬實,對非法排放工業廢水;非法貯存、處置、轉移危險廢物;擅自閑置、拆除污染環境設施;開辦『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業;責令停產、關閉的污染環境企業擅自恢復生產等情況進行舉報者,第一舉報人可獲得50元至500元物質獎勵。對建築項目防治污染設施沒建成或未達標就進行生產或者使用的;灰堆、煤堆、物料堆未采取防塵措施等情況進行舉報者,第一舉報人可獲獎品。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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