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4月26日電25日,黑龍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了《關於加強預防診斷治療非典型肺炎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緊急通知》,對做好特殊時期防治『非典』藥物的生產、使用、經營、研發及相關廣告審查管理和監控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市縣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與防治『非典』有關的藥物、醫療器械產品的監督、檢查,確保質量萬無一失。配制用於防治『非典』的醫院制劑,必須經省藥監局批准,在具有《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或者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藥品生產企業車間配制,並在本醫療機構內憑醫師處方使用;零售藥店經營防治『非典』湯劑或組合型配方顆粒,必須從省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煎制單位和經批准的配方顆粒臨床試用單位購進;零售藥店不得擅自配制防治『非典』制劑。
要建立審查、審批的快速通道,以科學嚴謹、實事求是的態度全力支持防治『非典』藥物及醫療器械的盡快研制與開發。
同時,要加強防治『非典』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管理和監控的力度,嚴格按照經批准的說明書及證明文件審批備案廣告,禁止以診斷、防治『非典』療效的內容擴大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宣傳范圍。實時監控媒體發布的廣告,對擅自篡改廣告內容,或未經審批違法發布虛假廣告和有關信息的,及時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嚴厲查處。
全省各級藥監部門要建立專項工作機構,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要立即組織力量,對村屯以上醫療機構進行拉網式檢查,對有關防治『非典』藥械的舉報認真辦理,構成立案的,依法從快從重查處。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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