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4月26日電黑龍江省物價局昨天晚上下發緊急通知,控制在預防非典型肺炎工作中有關醫藥用品價格上漲。
通知規定: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有關藥品,要穩定在現行實際零售價格水平。價格需要提高時,經營者必須攜帶進貨發票和庫存單向當地物價部門申報,經物價部門批准後方可執行,但不得突破政府規定的最高零售價格
對我省醫藥生產企業生產的市場調節價的有關醫藥用品,其出廠價格實行提價申報制度,生產企業提高價格應當向當地物價部門申報。各地物價部門在審批時要按利潤率最高不超過10%控制。
對經營者經銷的市場調節價的有關醫藥用品,實行差價率控制,批發環節進銷差率最高不超過15%,零售環節批零差率最高不得超過20%;
有關處方的中藥飲片價格,將根據藥品價值和質量實行差別差價率,最高為35%,零售藥店加工成中藥湯劑銷售的,加工費需報當地物價部門批准。
有關的醫院制劑,必須具有有關部門核發的《醫院制劑許可證》和批准文號,醫院制劑價格的成本利潤率不得超過10%。
通知還要求各級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有關醫藥用品價格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和趁機哄抬物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堅決依法從快從重處理。對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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