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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四部門公布防非典十大經濟案
2003-05-05 07:22:1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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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5月5日電為震懾不法分子,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5月4日,哈爾濱市各級工商、物價、質量監督和藥品監督部門選出防非典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1、黑龍江省嘉融醫藥有限公司頂風違法經營虛假宣傳案

    5月1日上午,根據群眾舉報,黑龍江省嘉融醫藥有限公司高價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口罩,每個口罩銷售價高達7.5元,哈市工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進行了檢查。經查,黑龍江嘉融醫藥有限公司從哈爾濱市道外區新東方齒科器材商店、道外紡織品市場等地以每個口罩6.5元等價格購進口罩2000個進行銷售,這批口罩無廠名、廠址,且涉嫌劣質。特別是在4月29日該公司已被物價部門檢查,並被省電視臺曝光後仍不改正,繼續銷售該批口罩。對此,市工商局對庫存的208個口罩依法扣留。此外,該公司還在其經營場所內張貼宣傳品,宣稱其經銷的『核酪口服液為中國國家隊抗擊「非典」秘密武器』、『抗擊「非典」、核酪口服液』,誤導消費者。經檢查,該藥品實際用途是『主要用於治療慢支氣管炎,能使癥狀減輕,睡眠改善,少患感冒,在發病季節前提早服藥,效果更明顯』等。此行為已構成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依據《黑龍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對涉嫌虛假宣傳的核酪口服液215箱等一批違法違章物品予以扣留,價值20餘萬元。在檢查中,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執法人員謾罵和恐嚇,並聲稱要報復執法人員,還以生命相要挾,現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其兄自稱為政協委員,對執法人員無端指責,嚴重妨礙執法人員的正常執法工作,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哈爾濱中天衛生敷料責任有限公司和哈爾濱新疆口罩加工廠制售冒牌劣質口罩案

    經查,哈爾濱中天衛生敷料有限公司,借防治『非典』市場醫用防毒口罩脫銷之機,於4月24日,在未取得醫用口罩許可的情況下,卻冒用哈爾濱衛生敷料廠的廠名、廠址、商標及醫管器械許可證、衛生消毒許可證,非法委托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能力、無技術工人的哈爾濱新疆口罩加工廠生產醫用口罩,並向其提供紗布、標有哈爾濱衛生敷料廠廠名、廠址的包裝箱和產品說明書。新疆口罩加工廠接受委托後,從平房區周邊地區僱了8名女民工,分別從自家帶縫紉機、剪刀等工具,開始加工生產口罩。截止到4月28日10時,共生產口罩近萬個,其中銷給周家大市場1580個,剩餘8000個劣質口罩及25000米紗布被依法異地封存。經技術監督和藥監部門人員鑒定,這些口罩全部為劣質品。

    哈爾濱新疆口罩加工廠周邊垃圾遍地,執法人員進廠區院內時,見到加工口罩的紗布堆放在塵土飛揚的大院內,其加工車間的木門用破舊麻袋和棉絮包鑲;棉絮已外露,生產場地牆壁破損並污漬斑斑,地上痰跡、污物遍布,走廊堆放著廢舊機器設備和盛滿污水的廚具,散發著霉味。哈爾濱中天衛生敷料有限公司非法委托無營業執照的新疆口罩廠非法生產加工冒牌劣質口罩,違反了有關國家法律,據此市工商局對哈爾濱中天衛生敷料廠做出罰款5萬元的處理,對新疆口罩廠予以取締。

    3、哈爾濱化工化學試劑廠擅自提價生產銷售過氧乙酸案

    過氧乙酸是市場調節價商品,是防治『非典』的主要消殺用品。黑價明傳?眼2003?演6號第三條規定:對我省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防治『非典』藥品及用品,其出廠價格實行提價申報制度,生產企業提高價格應向當地價格部門申報。經查,該企業生產的含量為20%的過氧乙酸,4月25日前的出廠價格為每500ml4.27元至5.00元之間,4月25日的出廠價格為每500ml7.96元,未到市物價局申報。4月29日,哈市物價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生產的標明為20%的過氧乙酸取樣到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結果含量僅為0.2%-0.3%,而價格並未下調,屬抬高等級、摻雜摻假、以次充好、變相提高價格的行為。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市物價局決定對該企業罰款30萬元。

    4、黑龍江北大荒北藥開發有限公司違法經營並擅自轉移被封存防『非典』商品案

    2003年4月23日,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對哈市醫藥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黑龍江北大荒北藥開發有限公司庫存過氧乙酸20箱而拒不銷售,同時還發現外包裝標有安徽省馬鞍山市江東第二焊管廠服裝分廠生產的衛生口罩200個,且當事人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證明。經與安徽省馬鞍山廠家聯系,認定該批口罩並非安徽省馬鞍山市江東第二焊管廠服裝分廠生產的產品,而是冒牌商品。據此,市工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庫存的上述商品予以就地封存,責令其停止違法經營活動,說明情況並提供合法來源的證明。但該公司無視執法人員的警告,擅自將上述商品進行了轉移。

    市工商局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對該單位處以5萬元罰款,建議藥監部門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並建議登記機關?穴省農墾工商局?雪吊銷其營業執照。

    5、鑫淼美容院虛假宣傳防治『非典』商品案

    哈爾濱市工商局於2003年4月26日對全市醫院、藥店等進行檢查中,發現鑫淼美容院(仙妮蕾德專營連鎖店)借全國防治『非典』之機,對其經銷的商品進行虛假宣傳,立即派人前往調查。

    經查,鑫淼美容院利用全國防治『非典』之機,為了牟利,銷售仙妮蕾德系列產品時,在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情況下,擅自在其經營場所門口張貼海報稱:『蔬果洗滌劑+活力油+器皿裡搖均可分解空氣中的病毒、細菌等有害物質』、『可預防非典型肺炎』。同時還稱該店銷售的康氣、康快、活力油、蔬果、潔手凝膠是非典型肺炎克星,使用這種用語進行虛假宣傳,給消費者造成誤導,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市工商局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停止宣傳行為,並將其宣傳海報和宣傳用於預防治療『非典』的美容物品予以扣留,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處以5萬元罰款。

    6、宏德大藥房擅自提價定價銷售防治『非典』用品案

    經市物價局執法人員檢查,該企業4月28日銷售廣東省白雲山中藥廠生產的規格10g×20小袋的板蘭根顆粒劑的價格是10.00元/袋,超過了國家規定8.60元/袋的最高零售價格;銷售陝西省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轉移因子口服液,未按規定到市物價局申報、審核、備案,擅自定價61.35元/盒銷售。上述行為已構成價格違法行為,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電字?眼2003?演14號文件規定,市物價局決定對該企業處以4萬元罰款。

    7、石寶信非法加工過氧乙酸案

    石寶信,無業人員。

    4月29日,市工商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道裡區群力鄉民主大隊非法加工生產過氧乙酸,立即派執法人員前往調查。

    經查,現場發現標有哈爾濱化工試劑廠生產的過氧乙酸40桶?穴每桶25公斤?雪、冰乙酸266桶、哈爾濱化工試劑廠過氧乙酸標識近3000張、一批500毫昇塑料瓶及其它一些化工原料。執法人員當場將價值10餘萬元的貨物就地封存。

    據調查,以前曾個人經銷過化工產品的石寶信看到市場上過氧乙酸緊俏,有利可圖,便指使其以前的業務員舒某通過哈爾濱化工試劑廠的熟人購進50桶過氧乙酸?穴每桶25公斤?雪,共1250公斤。同時向哈爾濱化工試劑廠的另一熟人索要哈爾濱化工試劑廠過氧乙酸標識近3000張和一批該廠的包裝箱,又從道外某市場以每個0.8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批500亳昇的塑料瓶,然後利用群力鄉民主大隊一閑置車庫開始非法加工500毫昇一瓶的過氧乙酸。其加工方法只是將3大桶過氧乙酸原液倒入一個大容器中,然後用塑料瓶進行灌裝。石寶信借全市人民抗『非典』之機,擅自非法加工屬於危險品的過氧乙酸,既無營業執照,更無危險品加工生產許可證,構成社會危害較大的無照經營違法行為。市工商局依據《無照經營取締辦法》有關規定,沒收其一切成品、原材料及加工工具,同時給予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建議公安機關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8、哈爾濱柯寶實業有限公司非法生產加工防『非典』用品案

    5月3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他們噴灑哈爾濱柯寶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過氧乙酸消毒時,酸味濃烈,腐蝕皮膚,有人還出現咳嗽癥狀。接報後質量技術監督執法人員趕赴位於哈市太平區哈同公路零公裡處的這家公司進行調查。

    經查,在該公司大院和一間近千平方米裸露地面的廠房裡,堆放了數千個容量分別為0.5公斤、25公斤、50公斤的塑料瓶、塑料桶,裡面盛滿液體。該公司借防治『非典』消毒用品緊俏之機,在沒有取得任何批准手續的情況下,竟然用工業用的冰乙酸加工醫用消毒液。先後從寧波、大慶等地購進大量工業雙氧水、冰乙酸等原料,經簡單勾兌生產消毒用過氧乙酸。市質量監督部門依法異地扣押了該廠已生產的成品及生產用的原輔材料百餘噸。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9、鳳凰針織制衣廠非法生產加工口罩案

    4月29日,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對國貿服裝城加工業戶進行檢查,現場發現鳳凰針織制衣廠非法加工口罩,當場查扣成品口罩4000個,半成品口罩4000多個。經查,國貿服裝成4號樓18號鳳凰針織制衣廠業主孟慶生在沒有任何生產加工口罩經營許可和衛生許可的情況下,為了牟利,采用加工襯衣用的棉布及非醫用紗布作原料,加工口罩4000個、半成品口罩4000多個,擬以高價出售,當場被查獲,其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口罩和用於生產口罩的棉布被扣壓。

    鳳凰針織制衣廠業主孟慶生無視國家法律和防『非典』工作的大局,置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於不顧,利用襯衣原料加工口罩,嚴重違法了國家的有關規定,市工商局決定予以停業整頓,並罰款2萬元。

    10、黑龍江華珍科學器械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假冒過氧乙酸案

    2003年4月28日下午,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位於道外區靖宇街334號的黑龍江華珍科學器械有限公司正在從車上卸過氧乙酸試劑,其外包裝箱上標明『天津』產字樣,而聯系電話卻是哈爾濱市區號。經詢問當事人僱傭的司機張某得知,經銷的過氧乙酸是該公司在香坊區幸福鄉某特種制劑廠倉庫生產出來的,執法人員連夜趕到該倉庫,在一處600平方米—700平方米的倉庫內存放著100多桶過氧乙酸,幾個人正在加工兌制。執法人員依法對該黑加工點進行了查封,扣押過氧乙酸104桶(每桶25公斤),已勾兌好的過氧乙酸43箱。

    黑龍江華珍科學器械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假冒過氧乙酸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依據《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已將此案移交司法機關。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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