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9日電即日起,哈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對殘疾人機動專用車(以下簡稱專用車)和專用車駕駛員核發專用號牌、行駛證和駕駛證,同時,對無證、假冒的殘疾人用車進行嚴厲取締。
據了解,此次證照核發過程中,專用車駕駛證的報考者,憑居民身份證、殘疾證到各區殘聯領取並填寫《機動車駕駛員登記表》,到市公安醫院體檢。符合條件者,將接受統一培訓和考試;合格後,當即核發專用車駕駛證。專用車所有人申請辦理專用車號牌、行駛證,需到各區殘聯領取並填寫《機動車登記表》一式兩份,加蓋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公章,審核專用車落戶手續和專用車輛,符合條件的,當即核發專用車輛號牌和行駛證。
專用車和專用車駕駛證的各種規費按其他民用機動車和駕駛證的50%收取。同時,專用車號牌僅限於由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機動車;專用車號牌的各項管理工作,與其他民用機動車管理相同;專用車專車專人,殘疾證、駕駛證和行駛證相統一並隨身攜帶,不准挪用、不准互駕,私自改裝、拼裝的專用車或其他車輛一律不予落戶;專用車只能作為代步工具,禁止從事經營性活動;專用車檢驗由機動車輛管理處負責,每年檢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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