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伊春6月22日電為了使繼父和母親離婚後,家庭財產能全部歸母親所有,受害人玲玲鼓起勇氣接連給伊春市烏伊嶺區法院的法官寫了三封舉報信,信中詳盡『揭發』了楊風在14年間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
楊風很快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在押期間,楊風向公安機關『揭發』了1999年1月25日發生在烏伊嶺區環衛處的一起重大殺人搶劫放火案,犯罪嫌疑人馬某很快歸案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使得4年多一直無法偵破的重大刑事積案告破。沒想到一起普通的離婚案,牽出兩起刑事案件,而且一件為發案14年,另一件為發案4年多的重大積案。
母親再嫁引來禽獸繼父
因為生下來就是個女兒身,在極為偏僻而又封建的山區中,玲玲從小就很少得到父親和奶奶的寵愛,加之父母之間的感情不好,沒幾年父母就離婚了。1988年,玲玲6歲時,母親孫芹帶著玲玲嫁給了從沒結過婚的楊風,娘倆還以為從此過上一種全新的生活,萬萬沒想到,母親的再嫁,竟然引狼入室……
玲玲7歲時,秋季的一天,孫芹的妹妹生小孩,孫芹到醫院照顧妹妹,只有玲玲與繼父二人在家中。剛剛睡覺醒來的玲玲被繼父拽到炕沿邊後奸污了。孫芹晚上回家後,給玲玲洗內褲時,發現玲玲的內褲上有血跡,就拎著內褲責問玲玲,玲玲哭著說是繼父楊風弄的。孫芹聽後簡直不敢相信,與自己同床共枕的丈夫竟然做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孫芹強忍著怒火去問楊風,楊風一看無法隱瞞,便承認了自己的獸行。孫芹與楊風打了起來,並要到法院離婚。楊風向孫芹保證,以後再也不敢了,將來一定努力掙錢,供玲玲上大學,好好補償母女倆。一陣激烈的吵鬧過後,孫芹漸漸恢復了平靜,她想,自己是已經離過一次婚的人了,再離第二次婚還怎麼過,況且自己正懷著與楊風的孩子,馬上就要生了,這種事傳了出去對大女兒的名聲也不好,孫芹選擇了忍耐。但萬萬沒有想到,她的懦弱和善良並沒有使楊風收斂。而玲玲從此每天生活在恐懼與躲避中。
懦弱使女兒飽受欺凌
1996年,玲玲14歲時的一天中午,孫芹出去買菜。玲玲放學回家,一看只有楊風一個人在屋。她剛想跑卻被楊風拉住了。楊風摟住玲玲說:『跟爸爸玩會兒。』楊風第二次將玲玲奸污。事後,楊風系褲子時被買菜回來的孫芹看到,孫芹沒想到曾信誓旦旦保證再不犯錯的楊風仍然惡習難改,氣得又與楊風大打了一場。孫芹對楊風已經心灰意冷,夫妻二人感情徹底破裂,而楊風從此更加無所顧忌。孫芹和小女兒只能每天看著玲玲,與她寸步不離,不讓楊風有接近玲玲的機會。而楊風稍有機會便會對玲玲進行騷擾,母女倆稍加阻止,楊風就以離婚為由嚇唬孫芹,繼而對母女倆大打出手。
在這期間,為了讓女兒能過上清靜的生活,孫芹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用供玲玲上學的學雜費3500元錢在山下為玲玲買了一個小屋。雖然屋中連電都沒有,但玲玲寧可過這種接近原始人的生活,也要遠離繼父。
2000年1月,玲玲放寒假回家。一天晚上,玲玲與妹妹在前屋睡覺,楊風又控制不住獸性,半夜裡爬起來繞到屋外,撬開姐妹倆屋子的窗玻璃,鑽進屋中,將玲玲奸污。楊風不小心將睡在一旁的小女兒碰醒。小女兒親眼目睹了親生父親的獸行,大聲喊媽,孫芹衝進前屋,看見丈夫一絲不掛地逃出窗外,玲玲正坐在炕上找褲子穿。母女三人抱頭痛哭。一會兒,已穿好衣服的楊風竟然不知羞恥地回屋來,威脅娘仨,如果向外人說,就殺了她們。事情到了這個地步,為了保住孩子的名聲,孫芹選擇了繼續忍耐,等孩子大了將她們都送出山區,徹底遠離楊風。
從此以後,家庭氣氛更加緊張。孫芹說:『楊風動不動就打我們一頓,就是因為我們對玲玲看得太緊。』楊風還經常對孫芹說:『等玲玲過了18歲就跟我吧!』平日裡對玲玲動手動腳也不回避孫芹了。娘仨對楊風是又恨又怕,可又無可奈何。小女兒慢慢長大了,也越來越懂事了,便主動承擔起了保護姐姐的義務。可她因此而成了父親的『眼中釘』,經常遭到父親的毒打。小女兒情急之下幾次買回來老鼠藥想將楊風毒死,都被玲玲和孫芹及時發現並制止。
離婚案揪出個『強奸犯』
2003年,孫芹和楊風經過幾次長談後終於決定協議離婚。兩個女兒為了讓法院將家中僅有的財產分給母親,終於鼓起勇氣向法官揭發了這起困擾她們14年之久的強奸案。烏伊嶺法院院長李樹國對此事極為重視,為防止遺漏犯罪,他立即責成張淑珍、劉麗萍兩名女法官仔細做好當事人工作,放下思想包袱,面對現實,相信法律。在兩名女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後,案情進一步澄清,2003年4月11日,在報請院長李樹國批准後,迅速將此案移送烏伊嶺公安分局。
據烏伊嶺區公安分局周德軍介紹,在4個多小時的審訊中,狡猾的楊風一直不肯做正面回答。在強大的政治攻勢和大量的證據面前,最後楊風交代並承認了14年中對其養女實施奸污的犯罪行為。在審訊當中,楊風不時問民警,交代什麼樣的大案子能抵消處罰。經驗豐富的民警意識到楊風還有問題,就向楊風講清政府的寬大政策。5次提審後,5月19日,楊風深知罪孽深重,徹底崩潰。經烏伊嶺公安分局馬義峰局長親自提審,楊風『揭發』了1999年1月25日發生在烏伊嶺區環衛處的一起重大殺人搶劫放火案。
4年的謎案『峰回路轉』
1999年1月25日凌晨,烏伊嶺區環衛處辦公室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後,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將大火撲滅。
在對火災現場的勘查中,警方發現更夫室門口有一具被燒焦的男屍。經辨認,男屍是環衛處的更夫趙某,經法醫鑒定,其腦顱骨有被鈍器打擊的痕跡。同時,發現財務室被撬,還發現一只被燒焦並裝有柴油的塑料桶和一只扒帶扳。
種種跡象表明,這是一起特大殺人、搶劫、放火案。烏伊嶺區公安分局當即成立專案組,伊春市公安局將此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可是一場大火傾刻間令環衛處化為灰燼,同時也燒掉了罪犯所有的作案痕跡。半個月中,數十名民警晝夜排查,走訪了案發現場附近的居民住戶,排查了1000多人,卻一直沒有發現重要破案線索,成了懸案。
但是,4年來,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這起案件的追蹤。沒想到一起普通的離婚案不僅揪出奸污養女14年之久的禽獸繼父,還使這起隱藏4年之久、懸而未破的殺人搶劫放火案露出了端倪。
據楊風交待,1999年1月23日晚,當時烏伊嶺區環衛處乾部馬明,約楊風到他家喝酒。酒過三巡,楊風對馬明說,眼瞅著快過年了,手頭兒挺緊的,上哪兒整點兒錢花,二人便商量起來。24日晚上,馬明又來找楊風,繼續商量作案的事。楊妻看二人鬼鬼崇崇,就在兩人要走時,將楊風攔住。
2003年5月19日,犯罪嫌疑人馬明被烏伊嶺公安分局捕獲。在確鑿的證據和強大的政治攻勢下,馬明交待了犯罪經過。『1999年1月24日晚,我准備與楊合伙作案,後來楊妻反對,我就一個人來到了環衛處,到修理部裡拿了一把扒帶扳,然後進了辦公室,更夫趙某見我進屋,問我這麼晚了來乾啥。我在趙某不注意的時候,抽出扒帶扳,向他的頭部打去,當場將其打倒。然後用扒帶扳撬開財務室的門,在一個抽屜裡翻出了700多元現金,然後我又砸金櫃,但沒砸開,出了財務室,我找出一只裝有半桶柴油的塑料桶澆在了財務室和趙某的身上,用火點著就跑了。』
至此,4年的謎案終於畫上了句號。
不該發生的悲劇
5月12日,楊風在拘留所裡拿到了離婚判決書,然而等待他的不僅僅是妻離子散,還有法律的嚴厲制裁和世人的唾棄。目前,烏伊嶺檢察院已正式對楊風與馬明批捕。孫芹母女三人也將過上嶄新的生活。
想起那惡夢般的經歷,孫芹後悔地說:『由於我的懦弱纔導致今天的結局,如果我早一點用法律保護自己,玲玲也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受楊風的奸淫。』孫芹對記者說,自從楊風被抓走後,14年來從未笑過的玲玲終於露出了笑臉。在兩名法官的鼓勵下,姐妹倆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氣,勇敢地面對將來的新生活,還與媽媽商量,打算將家中的羊殺了,好好感謝感謝法官阿姨們。(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