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6月25日電今年市教育局對民辦學校(含民辦公助、公辦民助、國有民營學校)的招生行為進行了重新規范:小學昇初中將杜絕任何形式的書面考試或變相考試,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必須經過市教育局審批後方可發布。
據了解,6月末,各民辦學校方可根據實際招生能力、招生計劃和登記情況來選擇學生,並且只能通過評價學生綜合素質來選擇。7月初到8月10日為報名招生時間。
另悉,今年我市將於8月24日統一公布新生分班名單和教師組合名單,8月26日抽簽確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學生注冊後,所有學校要嚴格執行學籍管理的各項規定,無正當理由,學生不得隨意轉學。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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