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17日電家住哈爾濱市太平區東鐵街附近的9歲男孩於光(化名),要告生父,他現在吃爛果,撿剩飯,無法上學,生父卻不管不問,一分錢撫養費不給。
12日,於光在一親屬帶領下,走進太平區一家律師事務所。據律師了解,於光4歲時父母離異,他跟母親過日子。離婚後,他母親精神失常,現在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於光的父親現年35歲,在某客運部門工作,月基本工資500餘元。自從離婚後,於光的父親對於光不聞不問,並將住房出租,自己吃住在單位。
律師面前的於光,面黃肌瘦,十分怯懦。他說,他沒上過學,但很想像別的孩子一樣能背起書包去上學。這孩子說,他因為嘴饞,常去菜市場撿爛水果;因為沒人照看,他經常吃不飽,就去飯店撿別人不要的剩飯菜,不久前,他在一家飯店撿剩飯時,還被飯店老板打了,至今身上還有傷痕。現在,律師已開始進行調查取證工作,他們說,將盡力找到證據,幫於光打贏這場告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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