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22日電 以往液化氣站利用計量手段欺騙消費者,液化氣充裝和銷售過程中缺斤短兩的事時有發生。根據有關規定,日前,哈爾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要求,充裝液化氣後的液化氣鋼瓶必須按規定標注淨含量。
按照《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中的要求,以銷售為目的充裝到液化氣鋼瓶中的液化氣屬於定量包裝商品,銷售時必須正確標注淨含量,且必須保證其淨含量的准確。消費者購買液化氣時,一定要注意液化氣鋼瓶閥口上是否有標准淨含量的一次性防偽標准塞,標注的淨含量與購買的量是否相符。在購買時,若發現液化氣鋼瓶沒有一次性防偽標注塞,可撥打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電話:82805524。
日前,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哈市36個液化氣衝裝站進行了三次檢查,部分液化氣衝裝站沒有執行標注淨含量的規定,個別充氣站在質量技術監督局責令其『限期改正』後仍不標注淨含量,依據規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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