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8月4日電一瓶啤酒未受任何外力突然爆炸,將食雜店業主的眼睛崩成十級傷殘。日前,食雜店女老板霍某狀告黑龍江新三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賠償案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審結,霍某獲賠2.5萬元。
霍女士是哈市南崗區某食雜店業主。2000年7月7日下午,她在為顧客拿取『新三星』啤酒時,一酒瓶在未受任何外力作用的情況下爆炸,濺出的酒瓶碎片崩傷了霍女士的左眼,導致其眼底晶體嚴重損傷,經市法院鑒定為『左眼角膜裂傷,無晶體眼,屬十級殘』。黑龍江省建築材料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又對破損的啤酒瓶進行鑒定,結論為『該啤酒瓶為不合格產品』。霍女士遂將新三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醫療費、更換眼底晶體費,鑒定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0萬元。
南崗區法院經審理,判決黑龍江新三星集團有限公司賠償霍女士醫療費等共計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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