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8月20日電松花江沈船事故發生後,尚有2人下落不明,在有關部門組織強大力量打撈一無所獲,幾個部門的工作人員全部撤走後,失蹤人員家屬自發組織人員打撈,19日,不幸船翻人傷。
19日12時許,由4名老船員駕駛的『8·15』沈船事故打撈船,正在沈船處定位時,被一條駛到附近准備拋錨的駁船撞翻,有3人跳上駁船,一人落水後獲救。
14時30分,記者趕到北十八道街附近的現場。老船員於恩軍說,『8·15』事故發生後,由六七名老船員自行組織打撈隊伍進行打撈。經過4天的勘測,初步摸清了沈船的位置。准備在19日下午由潛水員下水固定沈船後進行打撈。12時30分,從上游駛下一艘駁船(龍推211號),在離他們船只大約200米時駁船准備拋錨,但未拋成,駁船順流而下。在駁船距離他們駕駛的哈客渡275號機動船大約60米時,駁船第二次拋錨。他們見勢不好,立即穿上救生衣跑到了船艙頂部。瞬間,兩船相撞。他和張文華、齊有德爬上了駁船,劉玉雷落水。正在岸邊守望的家屬立即趕到營救,將劉玉雷救上船。記者看到劉玉雷的胳膊、腳上有多處傷痕。
哈爾濱海事局港監站站長董春傑表示,打撈船只停泊地點在主航道之外,沒有不當之處,此次事故是由於龍推211號舵手操作不當而引起的。
此次事故的責任暫且不論,這次打撈船再次翻船,向人們提出一個問題:『8·15』沈船的江上打撈屬不屬於社會救援?打撈失蹤人員和船只,究竟該由誰來做?
19日19時50分,記者采訪了黑龍江省海事局的工作人員。對方稱,他們的職責是水上救助和保障航道暢通,救助是在船只和人員剛剛遇險時的救助,但事後的打撈工作就是商業行為了,打撈應由江上救撈站負責。哈爾濱市公安局水上民警隊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發生江難事故後,老百姓都認為這事應該由警察來處理,其實不盡然。水上民警隊只負責對溺水人員的打撈,而類似的江上事故則不歸他們處理。另外,水上民警隊沒有潛水員和打撈設備。省航運局航運救撈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說,雖然他們有打撈設備,但是他們的打撈工作是營業性的。如遇有重大事故需要他們打撈,應由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纔行。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哈爾濱市社會救援體系處於空檔狀況。哈市的社會救援工作基本是由119和110肩負。119指揮中心值班同志告訴記者,119的任務是搶救火險,實施社會救援必須在保證火警正常出動的條件下進行,所以常常不能滿足所有市民的要求,他們只能優先考慮那些家有病人、孩子、老人的家庭。110也同是處於這種狀況,他們首先是打擊犯罪,保一方平安。
哈爾濱市社科院副院長鮑海春說,目前我國許多城市都建立了社會救援體系,如北京建立的999緊急救援體系是將救護、救災、救助為一體的綜合救援;煙臺在海難事故發生時,因為救助船舶受海況氣候影響,難以快速到達搜救現場並接近遇險船只和人員,貽誤救助時間,建立了海上救助直昇機場後,利用直昇機搜救大有幫助。哈爾濱急需建立社會救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