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8月27日電記者從黑龍江省農委勞動力轉移辦公室獲悉,省政府正在制定《關於加快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意見》。該意見將推出一系列扶持和優惠政策,鼓勵農村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到城市就業。預計到 2010年,全省將有400萬農民從事非農產業。
據省農委勞動力轉移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將要出臺的《關於加快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意見》中扶持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取消對農民工的歧視限制。取消對企業招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取消專門為農民設置的登記制度,對城鄉勞動力在求職、考試、招聘、錄用等方面做到一視同仁;工商稅收農民工與城鎮居民平等。
——逐步放開戶籍制度。小城鎮要全部放開戶籍管理,允許農民自、由遷入;大中城市的農民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公安部門應給予辦理城鎮常住戶口,逐步實行以居住合法、固定職業為戶口准入條件。
——用人單位為農民工辦理社會保險。城鎮用人單位使用農民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為農民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維護和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工資標准不得低於用工所在地企業的最低標准;凡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項目堅決不驗收,並予以曝光,加大對侵害農民工權益案件的查處力度。用工單位要為農民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及職業病防治措施,改善生活條件,其飲食、住宿條件必須符合食品衛生和防疫要求,不達標的限期整改。
——解決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教育部門應根據農民工所持有的住所地居民委和派出所證明,就近為其子女辦理入學手續,保障農民工子女享有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高收費、亂收費;完善和落實土地流轉的相關政策,切實保障外出務工農民享有本村村民的各種民主權利和有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