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哈市20歲青年詐騙700萬被判無期 其母犯窩藏罪被判三年
2003-09-15 16:44:30 來源:新華網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新華網黑龍江頻道9月15日電 20歲的周安陸,因犯合同詐騙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近日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其母陸桂梅因犯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周安陸,1983年生,原系哈爾濱市天翔旅游諮詢服務公司經理,因公司經營不善,產生了詐騙的念頭。

    2001年11月至12月間,他以高息為誘餌,采取簽訂租車合同的手段,先後從哈市一出租汽車租賃公司經理穆某手中騙得81萬元。

    2002年3月,他又向穆某謊稱承包了北京至溫哥華和哈爾濱至深圳的航線,需要交抵押金,並仍以高息為誘餌,向穆借錢。穆將周介紹給朋友楊某,周以同樣的謊言欺騙楊某,取得楊某的信任,用偽造的承包中國國際運輸航線的抵押單與楊簽訂了借款合同,騙得300萬元。

    2002年5月下旬,周又對穆稱其承包了哈爾濱至深圳的國內航線,向穆借錢。穆便找到其主管單位,其主管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決定借款,並責成穆辦理。之後,周安陸用偽造的標價為1100萬元的國內航線承包抵押單從穆的主管單位騙得350萬元。

    案發後,周安陸在公司一名業務員和一名司機的陪同下先後逃至北京、深圳、三亞、桂林、南寧等地躲藏。在深圳,為逃避公安機關的偵查,周安陸為自己和二名隨從偽造了居民身份證。

    法院經審理認定,周安陸共詐騙人民幣731.4萬元。案發後追繳贓款贓物核計人民幣597萬元,給被害人造成139萬元的損失。其母陸桂梅在明知其子已涉嫌犯罪的情況下,收受周用贓款購買的住房、轎車、鑽戒等物品,並在周欲外逃的情況下,幫助其從銀行提出贓款420萬元,在周外逃期間,幫助其將100萬元贓款的存折轉移隱藏,因此犯了窩藏贓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兩名陪周外逃的人員也因犯窩藏罪被判處相應刑罰。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