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8日電(記者 杜麗華 齊昊)《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此法的實施,將為放射性污染防治監管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黑龍江省將依法加強對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工作。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對核設施的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核技術利用的污染防治、放射性廢物的管理等進行了詳細規定。法律規定:國家建立放射性污染監測制度,核設施以及核技術利用的選址、建造、裝料、運行、退役等都必須經過審批,其中有的環節要經過科學論證,必須建立安全和防護措施。放射性物質和裝置要設置明顯的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向環境排放放射性廢氣廢液、丟失放射源造成核事故、向國內輸入放射性廢物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軍用設施和裝備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由國務院和軍隊有關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黑龍江省環保局副局長程立峰表示,黑龍江省是重工業、煤礦、石油、化工基地,全省核技術利用單位分布地域廣、應用數量大。由於原來人們防治觀念和措施不到位,部分倒閉企業和文革時期遺留的無主放射源,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處置,還遺留在社會上,給環境及公眾造成潛在的安全隱患。對此,黑龍江省將依法推進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確保萬無一失,保一方平安。
背景材料:放射性污染是指由放射性物質所造成的污染。放射性污染主要來源於原子能工業排放的放射性廢物,核武器試驗的沈降物以及醫療、科研排出的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水、廢氣、廢渣等。放射性物質可通過空氣、飲用水等多種途徑進入人體,還可以外照射方式危害人體健康,過量的放射性物質進入人體,會引發惡性腫瘤、白血病等疾病,或損壞人體器官骨髓、生殖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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