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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長將六人違規取保候審 徇私枉法被判刑
2003-10-15 05:23:5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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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15日電 原雙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澤任雙城市周家鎮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在處理一起毆打他人致死刑事案件時,徇私舞弊,以收取巨額取保金的名義將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取保候審。近日,李澤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刑。

  1998年2月26日15時許,雙城市周家鎮居民楊亞榮、劉業濤為索債,糾集王生有等5人到哈市南崗區北京街,將在哈市經商的江蘇個體業者龔強強行帶到周家鎮,並對龔強進行毆打,致使龔強身體多處受傷並死亡。案發後,周家鎮公安分局立案偵查,並將犯罪嫌疑人劉業濤、劉海英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在逃。

  同年6月8日,劉業濤、劉海英被雙城市公安局以『不是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現責任不清,已超期羈押』為由取保候審,收取二人保證金8萬元。而制造這場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丑劇的幕後人竟是時任雙城市公安局周家鎮公安分局局長的李澤。此後,在逃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楊亞榮、王生有得知劉海英、劉業濤被取保候審的消息後,便開始找熟人和李澤疏通關系,分兩次共送給李澤15000元。李澤收錢後在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對楊、王二人口頭取保,並以收取保證金的名義對二人罰款4萬元。

  當年6月、10月,李澤又擅自決定對此案中已歸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劉佔軍、蔣喜臣取保候審,以收取保證金的名義對二人分別罰款55000元和35000元,其中8000元付給被害人家屬作賠償金,之後對該案未再追訴。

  今年5月24日,已任雙城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李澤因犯徇私枉法罪,被雙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

責任編輯: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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