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8日電 近日,有讀者向媒體反映,哈市道外區松浦鎮一紡織廠在對外招工時,僱用了一些未滿16周歲的童工。對此,記者對這家紡織廠進行了為期兩天的明查暗訪。
5日早上,記者來到了位於松浦鎮湯原街上的這家紡織廠。該紡織廠的大門上沒有任何廠名標識,記者以找人為由走進了該廠充滿噪聲、粉塵且昏暗的車間。
記者在一臺機器旁與一個小姑娘攀談起來。據她講,她是織布甲班的女工叫王麗(化名),1988年出生,剛滿15歲,家在肇源縣,初中二年級還沒上完就和父母一起來到哈爾濱打工了。現在,她已經在工廠乾了快一年了,都已經過了學徒期,每月靠計件能拿到三四百元的工錢。
11時30分,在『穿軸』車間裡,記者看到一個正在穿亞麻線的小姑娘,她全身上下『掛』了一層『白色粉塵』。在離廠房不足30米遠的寢室,記者對該女孩和寢室內另外5個小女孩進行了采訪。一名正吃午飯的小姑娘告訴記者:『我上個月就掙了90多塊錢,因為我是新來的,頭3個月每月都要被扣掉50元的學徒費,剩下的40元錢連吃飯都不夠。』這時,坐在她旁邊的另一個小姑娘說:『前兩天就有一個14歲女孩,只乾了4天活就挺不住走了,因為在這乾活太累了。』她又告訴記者,其他寢室也有幾個15歲左右的女工。
從寢室出來後,記者以親屬家的女孩想來工廠打工為由,找到了負責該廠招工的『劉教練』。『劉教練』並不在意來乾活人的年齡,只是說:『只要體力能承受得住,誰都能來乾活。這裡有織布、修布、穿軸3種活,但現在只缺織布和修布的工人。新來的工人(學徒工)每天工資為5元錢,每月共計150元。頭3個月為學徒期,每月要扣50元的學徒費。來這兒乾的好處就是不用辦暫住證和任何手續,只要能安心乾活,都能給開工資。』
6日上午,記者采訪了該紡織廠的祁廠長,他說:『廠內到底有沒有童工我還不敢確定,好多女孩都是通過廠裡工人介紹來的,她們的年齡我們也沒查實,因為所有工人的待遇、工作量都是一樣的,我們沒必要刻意找童工來乾活。』記者問該廠是否與工人簽訂了勞動合同時,祁廠長表示『像我們這樣的工廠都不簽勞動合同』。記者在祈廠長辦公室門旁看到一塊破舊的廠牌,上面標注著『國營黑龍江省紡織研究所·實驗廠』。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我國始終嚴格禁止使用童工。在2002年12月1日施行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中明確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凡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准給予處罰;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准給予處罰。《勞動法》第15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含個體經濟組織)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是,對非法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