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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道『公益廣告』不能隨便掛
2003-11-16 06:20:5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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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1月16日電自從2002年哈爾濱市開展『綠色樓道』活動以來,隨意張貼在樓內的小廣告漸漸失去了立足之處。但一些廠家仍不肯放棄樓道這個『宣傳』陣地,『搭』上公益廣告的『車』,名正言順地將廣告貼在樓道中,居民為此議論紛紛。

    在哈市道外區三育街14號,一樓樓道的右側與視線平齊的位置有一張長近1米、寬近半米的大型廣告,四周鑲框被釘在了樓道的牆壁上。廣告的上半部分印有『注意防火防盜,保持樓內清潔』的字樣,下半部則是一種治療腰椎病的外用藥品的介紹,宣傳內容包括該藥品的包裝、療效及諮詢電話。隨後,在居民的指點下,記者在三育街22號的3個單元樓道中、東南陽巷13號的4個單元樓道中也看到了這種廣告。

    一位居民不滿地對記者說:『辦事處、居委會多次動員居民清理樓道,使樓道衛生有了很大的改善。現在,這種藥品宣傳廣告借公益事業的「光」,張貼在樓道中,既影響了樓道環境,同時又背離了公益事業的初衷,與亂貼亂畫沒有什麼區別。』

    記者撥通了該廣告上的聯系電話,了解到這是一家負責代理該藥品的公司,工作人員不肯透露公司地址和公司名稱,只告訴記者這些廣告都是以每張5角錢的價格僱人張貼的。當記者問到張貼廣告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時,該工作人員回答說,這種貼在樓道內的公益廣告沒人管,用不著辦理審批手續。

    記者從哈市工商局廣告處了解到,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規定,公益廣告的宣傳標准是有嚴格規定的,其中一條是:企業自我宣傳的部分不得超過十分之一,而且只能印有企業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性能等不得宣傳,否則將視為商業性質的廣告。無論是公益廣告還是商業廣告的發布,都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批。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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