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對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創新,加強政府法制建設,預防和治理腐敗,優化和治理經濟發展環境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要認真開展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抓緊做好有關行政許可依據和主體的清理工作;強化對行政許可實施活動的監督;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加強政府法制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將於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行政許可法從行政許可的設定、實施到監督檢查等多個角度,對行政許可進行了規范。這部法律的實施,對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創新,加強政府法制建設,預防和治理腐敗,優化和治理經濟發展環境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將從根本上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職能決定權力和權力的運作方式,決定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定位。小政府、大市場,小管理、大服務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方向。行政許可法通過立法的形式,嚴格限制許可事項范圍,從而對政府的職能范圍和轉變方向進行了約束和規范。在政府管理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主決定的關系上,確立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主決定優先的原則;在政府管理與市場調節的關系上,確立了市場調節優先的原則;在政府管理與社會自律的關系上,確立了社會自律優先的原則。
這些原則對防止公共權力對經濟社會生活和公民個人生活的過度乾預,培育社會自律機制,促進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都將發揮重要作用。
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將有力地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與『以法行政』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依法行政更強調管理者要接受法律的約束,不能『法眼』向外,置身於法律之上。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須賠償,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許可法對行政機關違法設定行政許可和實施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對行政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要嚴格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及行政許可行為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損失的賠償或者補償等問題,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貫徹實施好行政許可法對保障公民對行政管理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行政機關權力與責任的統一,提高政府責任意識,保證政府盡心盡力地履行職責,促進政府嚴格依法行政,都將產生積極的影響。
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將極大地促進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進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尋求更能適應當前我國正在實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一直是我們探索、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行政許可法要求行政機關要將直接管理與間接管理、動態管理與靜態管理、事前審批與事後監管、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有機統一起來,充分利用間接管理手段、動態管理機制和事後監管措施,加強對經濟和社會事務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反映了現階段我國對行政管理方式的最新認識,有利於促進行政機關創新管理機制,以更加科學的方式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同時,行政許可法按照高效、便民原則,規定了一系列方便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的制度和程序,不僅有利於行政機關樹立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也為下一步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將有利於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行政許可法通過規定行政許可的公開原則,要求行政機關事前公布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申請人可以不到現場而通過信函、郵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許可申請,並要求一些特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應采取招標拍賣、統一考試、實地檢測等方式做出決定,從而減少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申請人之間的私下接觸,增強了行政行為的透明度,以防止行政許可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和濫用權力;通過規定實施行政許可原則上不收費,不得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以確保權力與利益脫鉤,有利於預防和制止行政機關利用行政許可『設租』、『尋租』,以便從源頭上、制度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將進一步改善我省的經濟發展環境,促進老工業基地的振興和發展。振興老工業基地是我省重要的戰略任務,有賴於法制環境的保障。目前來看,行政許可絕大多數都是針對市場經濟發展主體而實施的,對經濟行為的控制程度超過了任何一種行政手段。行政許可法實施以後,各類市場經濟主體發展的空間將進一步擴大,經濟發展環境將更加寬松。行政許可法規定,地方不得設定有關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行政許可,不得通過設定許可限制其他地區的商品、服務進入本地市場,等等。這必將從源頭上改變行政許可過多、過濫的現狀,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促進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從而使我省老工業基地的改造和經濟的發展獲得更大的自由度。
行政許可法是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一部重要法律。貫徹實行好行政許可法,不單純是一部法律的執行問題,而是涉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改善行政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的大問題。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准備工作,保證行政許可法在我省的全面貫徹實施。
第一,要認真開展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乾部,都要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從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行政許可法,深刻領會它的精神實質,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省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帶頭學習行政許可法,明年一月份,省政府常務會議組成人員第一次會議要安排行政許可法的專題學習講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抓緊擬定學習、宣傳和培訓的具體工作方案。要按照學用結合的原則,對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輿論宣傳工具,采取多種生動活潑的形式,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熟悉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一方面了解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並對行政機關的工作進行有效監督;另一方面明確自己承擔的義務,增強履行這些義務的自覺性。
第二,要抓緊做好有關行政許可依據和主體的清理工作。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部門規章和較大市政府規章及地方其他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已經設定的行政許可同行政許可法不一致的,都要依照《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的規定,進行認真清理,並向社會公布。同時,各級各類行政機關和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許可的主體資格也要依法清理、確認和規范,其結果也要向社會公布。對此,各地、各部門要從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的高度,按照國務院通知和省政府的有關要求,抓緊對現行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要在前兩輪行政審批清理的基礎上,進一步解放思想,認真貫徹『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堅決排除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的影響,切實防止和克服有令不行、敷衍塞責的傾向。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要在本級政府和本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審核把關,加強督促指導,加大清理力度,確保清理工作的進度和質量。
第三,要強化對行政許可實施活動的監督。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切實防止重許可、輕監管或者只許可不監管現象的發生。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負起行政許可法賦予的監督檢查職責,加強對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制度建設,及時發現、糾正違法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要加強對有關行政許可的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力度,從源頭上監督和糾正違法的行政許可。要把是否依法設定行政許可、實施主體是否合法、是否依法收費、是否依法履行職責等情況作為重點進行專項檢查,發現違法問題的,要依法予以糾正。
第四,要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加強政府法制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黨的十六大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強政府法制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擺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過實施行政許可法,進一步加強政府立法工作、執法工作和執法監督工作,切實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特別重視並大力推進實施行政許可的制度創新和機制創新。通過創新,形成高效、協調的運轉機制,以提高各級行政機關的辦事效率,改進服務水平。要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的具體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並以此為切入點,全面完善行政機關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秩序,確保行政機關的各項工作都能合法有序的進行,為進一步推進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發展,實現老工業基地的全面振興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