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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太高扣押物無人領 執法局成了『廢品站』
2003-12-15 03:20:3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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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2月15日電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行政執法局了解到,一些因佔道經營等違法行為被處罰的商販,因其暫時扣押的物品價值不如罰款數額高,最終選擇放棄被扣物品,致使行政執法局的倉庫內被各類扣押品堆積。

    6日,記者在南崗區行政執法局的倉庫內看到,各類物品將20餘個分類倉庫塞得水泄不通,其中包括背包、千斤頂、液化氣鋼瓶以及燒烤箱等物品。有的倉庫內還散發著霉味,很多物品上積滿了厚厚的灰塵。記者在倉庫內看到一個千斤頂的入庫標簽上寫著:2001年10月。據負責倉庫保管的曹科長介紹,按規定,執法人員在取締商販的違法行為後,行為人只需繳納罰款便可憑罰款收據將被扣押的物品取回。然而就三輪車來講,行為人使用三輪車進行佔道等違法行為,要被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而一輛三輪車的價值不足200元。權衡利弊,一些商販在被處罰之後,往往選擇不接受處罰,放棄被暫時扣押的物品。最多的時候,倉庫登記在押的三輪車超過1000輛。

    按照有關規定,暫時扣押的物品如果在一定期限內無人領取,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上繳,並由財政局罰沒處進行拍賣或銷毀。一部分罰沒品由於破損嚴重成為廢品(如從街上清理下來的木板、破舊椅子等),沒有拍賣價值,執法局對其只能自行處理。據動力區行政執法局副局長王福林介紹,為了存放這些暫押品,該局每年需要支付3萬元至5萬元的場地費。

    目前,該如何處理這些暫時扣押的物品成了執法人員面臨的新課題。王福林認為,今後應徹底轉變執法觀念,在加大執法力度的同時,應減少對物品的暫時扣押處罰行為,以教育清理為主。罰款時,盡可能讓罰款的數額在被暫時扣押物品的價值之下。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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