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7日電因嫉妒同村一村民生活富裕,就和同伙密謀綁架其子,並索要30萬元贖金。日前,依蘭縣法院以綁架兒童罪分別判處萬桐友、鞠立國、李洪峰有期徒刑14至4年,並處罰金1萬至5000元。
今年5月,依蘭農民萬桐友、李鐵剛見本村村民王鐵軍家生活富裕,心裡很不平衡。兩人同河南人鞠立國商量如何『治治』王家,最後決定綁架王的兒子小明,以此來勒索財物。
隨後,萬桐友多次給李鐵剛的父親李洪峰打電話商量此事,並購買吉普車、手機等作案工具,還在依蘭縣城租了一間民房。
經過兩個多月的准備,7月2日12時40分,李鐵剛、鞠立國駕駛吉普車,在依蘭縣物價局家屬樓下,將正要上學的小明綁架上車,並帶到租住的房子裡。萬桐友給王家打電話索要30萬元現金,否則『撕票』。
經公安人員偵查,7月5日,萬桐友、鞠立國、李洪峰在其藏匿地點被抓獲,李鐵剛在逃。
責任編輯: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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