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月10日電近年來,教育收費問題一直受到人們的高度關注。近日,從黑龍江省教育廳傳來一個消息,截至目前,黑龍江省查處教育亂收費案件172起,涉案金額889萬元,已清退違規收費695.7萬元;受黨紀政紀處分174人,其中有12名中小學校長被撤職。這是近十年來我省查處教育亂收費最有成效的一次。
亂收費緣何屢禁不止
對教育亂收費的治理已進行了多年,各有關部門都下大力氣進行整改,但是一些老大難的收費依然存在:有的自立項目、自定標准收費,如檔案管理費、自習費、補課費、試卷費、報名費、補考費、資料費、取暖費等;有的超標准或擴大范圍收費,如住宿費、看護班費、自行車看管費、借讀費等;有的變相強行服務收費,如代收保險費、住宿生備品費、學生用本費、教輔書刊費等;有的搭車收費和攤派,比較突出的是報刊圖書費,還有農村學校的環保基金、殘疾人保障金、防洪基金、水資源費等。
老問題屢禁屢犯,原因究竟在哪?省教育廳監察室王殿世認為,一方面由於個別地方和教育行政部門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認識不足,個別學校收費管理工作不夠規范,如初、高中畢業班仍然存在補課收費問題。另一方面由於昇學指揮棒在起作用,一些家長和教師為確保學生昇學,想方設法為學生補課。個別教師受利益驅動,將補課收費視為增加收入的渠道,因而各種或明或暗的辦班補課生意紅火。
另外,現行的一些收費政策不能適應教育發展的需要,如有的農村中小學辦學公用經費落實不到位:一是辦學公用經費標准落實不到位,我省制定的農村中小學辦學公用經費標准為小學每生每年305元,初中每生每年354元,但大部分縣(市)未能達到這一標准;二是學校收取的雜費未能完全歸還學校,一些地方政府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擠佔、截留、挪用、平調學校收費收入情況。有的地方利用『收支兩條線』的財務管理渠道,從學校收取的雜費中扣留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納入地方財政,使學校經費不足。如哈爾濱市各級財政在學校收費收入中提取15%的統籌金,使一些區、縣(市)學校的收費收入不能足額返還。
治病治本清亂清源
治理教育亂收費一直是各級領導關注的大事。為了切實加強領導,我省重新調整了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物價、財政、審計、農業、新聞出版、監察等廳局各派一位主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成員,並在教育廳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3年年初,我省在全省范圍內對中小學收費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後,省級制定的收費項目數為:小學11項、初中10項、高中12項,主要包括雜費(義務教育階段)、借讀費、住宿費、初中昇高中考務費、學費、微機費、代收費(包括:班費、教材費、看護班費、熱飯費、自行車看管費、文體衛生費)。各地在清理過程中,以省裡制定的收費項目為准,取消了地方政府與企業自定的集資費、贊助費、補課費、保險費、資料費、小學畢業測試費、勤工儉學費、取暖費等項目。全省13個市(地)累計取消收費項目115項,降低收費標准116項,每學期可減少學生交費176萬元。
抓住關鍵時期和敏感部位,2003年我省治理教育亂收費使出了集中力量突破重點的新招。春秋兩季開學是教育亂收費的易發期,省教育廳組織各級教育部門對學校收費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該退還的立即退還,該處分的嚴厲處分。重點高中、企業辦學和農村中小學是易發生亂收費的重點部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采取包校、駐校、重點巡查等手段,嚴管嚴查,發現苗頭及時制止。
只有對亂收費問題不手軟,纔能讓違反者膽戰心寒。2003年,省教育廳邀請部分行風監督員,組成了17個檢查組,對全省13個市地及一些企業系統的中小學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進行了檢查。全省各地累計組成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檢查組1029個,檢查中小學校11735所。截至目前,全省查處教育亂收費案件172件,涉案金額889萬元,清退違規收費695.7萬元,予以黨紀政紀處分174人,有12名中小學校長被撤職。國家7部委聯合督查組對我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和積極評價。
根治亂收費尚需時日
省教育廳廳長張永洲說,研究和探索從源頭上防范教育亂收費的新途徑,是目前我省治理亂收費的當務之急,因為根治亂收費,並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我省需積極探索從體制、機制和制度上進行綜合治理的方法和對策,使教育收費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步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財政投入不足是產生教育亂收費的根源,要根治亂收費,最重要的就是建立教育投入監督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投入是改善辦學條件,從根本上杜絕亂收費的有效措施。要推動各級政府在力所能及的財力下增加對教育的投入,特別是公用經費的落實到位,逐步建立起規范的教育投入監督保障機制,不能以各種借口擠佔、截留、挪用學校經費和正當的收費收入。
為探索從根本上解決教育亂收費問題的有效途徑,我省各級各類學校也積極行動起來,普遍實行了校務公開、收費公示、收費聽證、巡查督導和責任追究等一整套制度規范,並通過報紙、電臺行風熱線、網站等,向社會公布。哈爾濱市教育局出臺了『八項承諾』和『十五條禁令』並將有關職業道德、招生、收費等規定匯編成《哈爾濱市教育系統行為規范手冊》下發到每一位教師手中;齊齊哈爾市教育局出臺了《齊齊哈爾市治理中小學收費十不准》;牡丹江市教育局出臺了《牡丹江市中小學教師八條禁令》;鶴崗市教育局制定了《鶴崗市中小學乾部職工七條禁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