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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質量監督局:發票有『陷阱』購物要謹慎
2004-02-06 15:00:1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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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2月6日電 記者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因發票『陷阱』引發的消費投訴在節日期間呈明顯上昇趨勢,消費者一時大意或不在乎,往往會造成利益受損而不能獲賠的現象。質監局根據以往的消費投訴,提醒消費者,千萬不要忽略了索要購物發票,而且要當心購物發票陷阱。

    陷阱一:發票上不填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碼代替。一旦出現問題,使消費者無法舉證。對此,消費者一定要確認發票上所填寫的品名是否與自己所購物品名稱相符。

    陷阱二:借口沒有發票,要求消費者一周後再取,以避開『7日內退貨』的規定。消費者應要求商家當天開具發票或讓商家寫明購買日期和未能拿到發票的原因以及換取發票的時間,並在該字據上加蓋商家公章,還要簽上售出者的名字。

    陷阱三:『三包』期內換貨,發票上不注明換貨日期。如果您購買商品後出現問題,商家更換了您所要的商品時,您一定要讓商家在以前的購貨發票上注明更換商品的新日期,而所換新商品的『三包』期要從更換日期算起。

    此外,借口已向消費者提供了優惠、作了降價處理等,如再提供發票則要消費者承擔稅金。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可能商家是有意在逃稅。故意填錯日期。購物時消費者一定要確認發票所填日期是否正確。不蓋公章或公章與店名不符。索要發票時一定要認清。在發票上加蓋『降價或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樣,試圖混淆與處理商品的界限。只有處理品纔不負責『三包』,而處理品必須是可以使用的商品,不等於廢品。如果發票上遇到加蓋『打折或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樣的圖章,應該向商家確認清楚。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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