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2月17日電 為依法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認真履行安全監督職責,日前,哈爾濱市對2003年發生人員傷亡責任事故的33家單位及9名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據介紹,此次哈爾濱市建設委員會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到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的9家單位,分別進行了一年內不准在哈承攬工程、半年內不准在哈承攬工程、3個月內不准在哈承攬工程的處理,8家施工單位、8家監理單位、8家建設單位被全市通報批評。
同時,對未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組織施工、造成人員傷亡責任事故的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9名項目經理一年內不准在哈從事項目管理工作,報請省建設廳收繳崗位證書。
哈爾濱市建設委員會在處理通報中,要求受到處理的單位和責任人要吸取教訓,增強安全生產意識,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各單位要引以為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生產安全。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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