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4日電 根據《哈爾濱市事業單位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指導意見》,哈爾濱市事業單位中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並需要具備專門知識、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纔能勝任的工作崗位。職務有數量限制,由單位在規定的人員結構比例內擇優聘任,在聘期內領取相應職務工資和享受相應待遇。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不與工資和待遇掛鉤,其評定不受指標數量限制。
自主聘任專業技術職務
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由聘任單位按照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自主聘任,並實行聘約管理。事業單位必須在國家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范圍內及編制定員和崗位設置的基礎上,主要從本單位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中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本單位無合適人選的,按管轄權限,經政府人事部門同意,可面向社會招聘。
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形式有同級聘任、低職高聘和高職低聘,對不能勝任崗位職責要求的人員,也可聘用到非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直至解聘。區、縣(市)所屬專業技術人員高聘為中級職務的報各區、縣(市)人事局批准,市直所屬專業技術人員高聘為中級職務的報市直各主管部門批准;高聘為高級職務的報市人事局批准。
三種考核與職務職稱掛鉤
工資福利待遇崗變則薪變,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可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所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實績和成果以及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考核結果可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考核結果及時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考績檔案。考核結果要與職務的聘任以及職稱的晉昇結合起來,合格或優秀的可續聘,其中優秀的可優先推薦晉昇高一級職稱;基本合格的,給予3至6個月的告誡期,告誡期內有明顯改進的,可確定為合格,仍無改進的確定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晉昇上一級職稱,並予以解聘、低聘或調整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應按照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確定。同級聘任人員在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職務的工資福利待遇;低職高聘人員在聘期內,享受高聘職務的工資待遇;高職低聘人員工資就近就低套入新聘用職務的工資標准。
有職稱但未聘任職務的人員,不能申報高一級職稱。在聘人員取得職稱的時間和被聘任職務時間可以合並計算,達到《評審標准》規定任職時間的可以申報高一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