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8日電 又要辦暫住證了,孔祥偉的心就堵得慌:我哈爾濱有房子,還工作在哈爾濱,下半輩子也不想離開哈爾濱了,怎麼能叫暫住呢?
孔祥偉原是呼蘭縣西井鄉農民,從1995年起一直在哈市搞建築施工。1998年,老孔將老家房產賣了,在河柏小區花40多萬元買了兩套住宅,他和小兒子各住一套,他繼續搞建築,小兒子在道外區經商。當他去辦理哈市戶口時,纔明白政策規定買經濟適用房不給落戶。
比孔祥偉更想不開的是他的弟弟孔祥民。同在哈市居住就業的孔祥民也買了兩套房子,一套是經濟適用房,花了17萬元,一套是商品房,花了13萬元。買經濟適用房不給落戶他認了,但買了商品房還是不行,原因是房款不夠15萬元的落戶標准。他不服氣:17萬元怎麼算也大於兩萬哪。
孔祥偉是東方集團建築工程公司的項目經理,兩年來他的施工隊已完成2000多萬元的施工量,上繳稅金100多萬元。他說,農民能在哈爾濱紮下根,基本上不會成為哈爾濱的社會負擔,但沒有哈爾濱市戶口有很多事就麻煩多了。比如,補辦一個身份證,在哈爾濱當天就能辦的事,回屯子就得折騰10來天。更讓他難受的就是這種對農民工的歧視。
據了解,為鼓勵外地和境外人員來我市投資建設,我市於1997年出臺了《哈爾濱市藍印戶口管理暫行規定》,其中對外地人員登記藍印戶口的一個條件是『在本市購買商品房人民幣35萬元以上的』。去年9月市公安局出臺的便民利民措施中,規定外地無公職人員在哈市落戶的條件至少是『在哈購買15萬元人民幣以上商品住宅』。
就是這樣一條政策,將孔氏兄弟這樣為數不少的農民擋在了哈爾濱的大門『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