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12日電 承包鎮政府食堂三年半的時間,鎮政府竟欠食堂16.05萬元的招待費,依蘭縣的趙亞賢為此討要了10年。2003年11月26日,鎮政府將一處120平方米的舊廠房以3萬元的價格賣掉,趙亞賢也只拿到了3萬元的賠償。
據趙亞賢講,1994年10月,她承包了依蘭縣三道崗鎮政府招待所的食堂,時任該鎮政府鎮長呂昇作為甲方與其簽訂了承包合同,合同規定承包期為1994年10月18日至1996年 10月17日。在這兩年的承包期間,鎮政府欠食堂5.05萬元飯費,而且連欠條都沒打。後來領導班子變動,她兩年的承包期已滿。經過該鎮政府黨委會研究決定,同意她繼續承包食堂,但沒簽訂承包合同,只是在會議中有記錄。1996年 10月到1998年4月近一年半的時間,鎮政府又欠食堂11萬元飯費。1998年4月後,張玉林任鎮黨委書記,上任後就不讓趙亞賢繼續承包食堂了。可直到1999年,張玉林調走,鎮政府也沒還所欠飯款。
無奈之下,趙亞賢在2000年11月1日將依蘭縣三道崗鎮政府告上了法院,因起訴費用不足,只提出以支付令的形式提請三道崗鎮政府支付11萬元飯款。依蘭縣人民法院責令債務人三道崗鎮政府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給付申請人欠款11萬元。但鎮政府卻以各種理由推托。直到2003年11月26日,依蘭縣三道崗鎮政府纔把一處面積為120平方米的舊廠房以3萬元的價格賣了,還了她3萬元。
至此,鎮政府拖欠了她整整10年共計 16.05萬元的飯款,只用3萬元錢做了個了結。面對這樣的結果,趙亞賢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