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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廣告、內部認購、按套售房 售房陷阱花樣翻新
2004-03-14 06:00:2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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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3月14日電來自哈爾濱市各級消協的統計數據顯示,近一年來,哈市有關商品房的投訴有增無減,同比上昇了68.48%,商品房已成為投訴熱點。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除常見的房屋質量差、產權證難辦等問題外,目前又出現了『兩證』不一、廣告越來越『虛』等新問題。

    售房廣告:越來越『虛』

    目前,開發商在宣傳自己樓盤周邊環境的廣告中,經常使用一些虛假內容。有的在樓書中『大賣』相鄰小區的配套設施,有的把政府根本沒有規劃的配套項目寫進了樓書中。

    哈市市民於先生去年在哈市南崗區看好了一處商品房,當場就簽訂了《認購書》並交付了訂金,當時開發商在售樓廣告中稱該小區要建大型超市。後來,於先生到規劃部門去諮詢什麼時候建超市的時候纔了解到,規劃部門根本沒有在那裡建商服的用地規劃。

    『峰尚福成』和『歐洲新城』是位於哈市道裡區的兩個相臨的的樓盤。2003年,『峰尚福成』的開發商拍攝了『歐洲新城』內投資百餘萬建設的特色噴泉和園林實景後,將其用在自己的售房廣告宣傳片裡。『峰尚福成』的開發商在廣告裡宣稱,『峰尚福成』與『歐洲新城』共享資源,其住戶可與『歐洲新城』的住戶一樣『享受』『歐洲新城』的游泳館、大型超市、商務中心等設施。結果,許多購樓者誤認為,『峰尚福成』與『歐洲新成』是一體的。然而,『歐洲新城』的開發商根本就沒有和『峰尚福成』的開發商簽署過共享其資源的協議。

    有關人士提醒,要想避免虛假廣告的陷阱,購房者就不要被漂亮的樓書迷惑,應細心觀察開發商的『五證』是否完備真實。同時,詳細了解規劃設計圖,看其與廣告的內容是否相符。在簽訂預售合同、支付訂金前,盡量核實與自己密切相關的廣告內容。

    內部認購:圈錢新招

    為了防止開發商在未取得相關許可前,吸納購房人錢款,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開發單位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得銷售房屋。但一些『聰明』的開發商借『內部認購』之名大搞無證售房。

    在位於哈市南崗區學府三道街的學府花園小區建設用地上,拆遷剛結束,售樓表上就已顯示,房子已賣出了近60%。據售樓員介紹,該小區目前『五證』不全,只是『內部認購』,如果現金交款應首付總房款的90%,貸款先交總房款的30%。

    據業內人士介紹,『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房屋,購房者的權益無法得到法律保障。購房者在購房前,應詳細了解商品房開發商的資質是否可靠,項目的發展前景是否良好,項目的背景情況如何。在『內部認購』的情況下,如果開發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或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甚至遇到開發商『攜款而逃』,買房者的權益將得不到法律保護。

    『兩證』不一:後悔不及

    2002年8月,哈市市民劉女士在哈市道裡區某小區看中了一套商品房,當時開發商並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那時售樓員一再表示,該小區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正在辦理過程中。劉女士看到很多人都交錢買房了,就付了24萬元把房子買下。2003年9月,她購買的商品房辦理了《商品房產權證》。但2003年10月,她到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證時發現,該小區用地的使用權類型是『劃撥』,房子變成了經濟適用住房,二次交易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後來她纔了解到,該小區的開發商並沒有向管理部門交足土地出讓金,而是把這部分應該由開發商交的錢轉給了購房者。

    哈市房產住宅局有關人士提示,消費者在購房時不能只看《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還應詳細了解《土地使用證》上土地的性質以及土地使用年限。

    按套售房:縮水沒商量

    哈市市民佟女士於2002年在哈市某小區購得一套住房,雙方當時簽訂的售房合同標明是按套銷售,使用面積136.16平方米,售價48萬元。可辦理了《產權證》後,佟女士發現,該房的實際使用面積只有133.58平方米,少了2.58平方米。開發商表示,按套售房,面積出現問題,概不負責。

    據省建設廳的有關人士介紹,有關部門制定按套售房的辦法,初衷是為了規避建築面積與使用面積換算產生糾紛。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雖然要求標明房屋面積,但是缺少對短少面積情況的制裁性規定。一些開發商正是利用了這個漏洞,設下了房屋面積縮水、面積欺詐等陷阱。

    有關人士提醒購房者,購買按套銷售的商品房,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和開發商訂立補充條款,對每平方米單價、誤差范圍、補償原則等進行進一步約定。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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