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15日電(記者 閆智凱)本著減少項目、降低分值、淡化加分的原則,哈爾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調整了哈市報考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考生加分政策,這是記者今天從哈市調整中招加分政策聽證會上了解到的。
本次調整取消了『市教育局中學生樂團優秀團員』、『市中小學生十大校園之星』、『市文明青少年標兵』、『市三好學生』、『市優秀學生乾部』、『博士人員子女』等六項加分項目;降低了烈士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軍人子女等九個項目的加分分值;保留了藝體特長生等三個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但將其加分范圍和加分條件進行了嚴格限定。
據了解,本次政策調整借鑒了京津滬等12個直轄市和省會城市,以及省內齊齊哈爾、大慶市的有關經驗做法。哈爾濱市有關部門於2003年6月下旬還制發了1300份調查問卷,針對這次調整征求了廣大家長和市民的意見。
附:哈爾濱市調整中招加分項目分值情況一覽表 |
||||
加 分 項 目 |
原分值 |
調整後分值 |
調整情況及限定條件 |
|
市中學生樂團優秀團員 |
重點加5分 |
取消加分 |
|
|
一般加10分 |
||||
市中小學生『十大校園之星』、市文明青少年標兵、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乾部 |
重點加5分 |
取消加分 |
|
|
一般加10分 |
|
|||
在我市工作的博士人員子女 |
重點加5分 |
取消加分 |
|
|
一般加10分 |
||||
中學生藝術類(獨唱、獨奏、獨舞、繪畫、雪雕)市級比賽單項—等獎考生 |
重點加5分 |
不變 |
調整為『哈市中學生藝術類比賽一等獎,省級藝術類比賽二等獎、國家級藝術類比賽三等獎以上考生』;認定范圍必須是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牽頭舉辦的比賽 |
|
一般加10分 |
||||
體優生(市級以上體育競賽田徑、籃球、排球、乒乓球單項前五名、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冰上項目單項前八名、集體前五名的主力隊員。 ) |
重點加5分 |
|
將冰上項目隊員調整為:單項前五名、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從2005年始,逐步增設省規定的游泳、足球等比賽項日。 |
|
|
||||
不變 |
||||
一般加10分 |
|
|||
藝體特長生 |
下延90分錄取 |
不變 |
招生比例由不超過5%調整為不超過3%;招生學校僅限省市『藝體特長基點學校』。 |
|
烈士子女 |
重點加5分 |
重點加4分 |
|
|
一般加10分 |
一般加10分 |
|||
蒙古、鄂倫春、達斡爾、柯爾克孜、鄂溫克、赫哲、錫伯族考生 |
重點加5分 |
重點加4分 |
|
|
一般加10分 |
一般加10分 |
|||
全國勞動模范子女 |
重點加5分 |
重點加2.5分 |
|
|
一般加10分 |
一般加5分 |
|
||
省級以上優秀專家子女 |
重點加5分 |
重點加5分 |
省級以上優秀專家限定為:享受省政府或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員以及獲得省或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的人員。 |
|
一般加10分 |
一般加5分 |
|||
軍人子女 |
重點加5分 |
重點加2.5分 |
|
|
一般加10分 |
一般加5分 |
|
||
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籍考生 |
重點加5分 |
重點加2.5分 |
|
|
一般加10分 |
一般加5分 |
|||
僑眷子女 |
重點加5分 |
重點加2.5分 |
限定為:為我市引資實際到位100萬美元的僑眷 |
|
一般加10分 |
一般加5分 |
|||
用朝鮮語授課的朝鮮族考生 |
一般加10分 |
一般加5分 |
限定為:報考普高或職高。 |
|
除蒙古、鄂倫春、達斡爾、柯爾克孜、鄂溫克、赫哲、錫伯族考生其他少數民族考生 |
一般加5分 |
一般加3分 |
限定為:報考普高或職高。 |
|
說明:重點是指省市重點高中,一般是指普高、職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