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9日電 哈爾濱市民劉先生於2001年8月在正陽家電商場購買了一臺29英寸樂華牌彩色電視機,因出現故障,在保修期內修理了兩次,仍沒修好。最後正陽家電商場以廠家『黃』了,商場沒有同型號、同規格商品為由拒絕給劉先生換貨,退貨可折價為470元。難以接受事實的消費者劉先生將正陽家電商場起訴到了法院。
據劉先生介紹,2001年8月31日,他在正陽家電商場購買了一臺29英寸樂華牌彩色電視機,型號是R29T88NE,價格是2180元。2003年10月,該電視機的遙控器無法執行正常操作,電視機的控制面板失靈,劉先生先後兩次到正陽家電商場售後維修部維修遙控器,但維修後遙控器仍無法執行正常操作。維修人員又檢查了電視機,發現是電視機出現了問題。維修人員先後對劉先生的電視進行了兩次維修,最終仍沒有修好。工作繁忙的劉先生被這臺電視折騰得身心疲憊,同時對這臺屢修不好的電視機也失去了信心。
2004年1月,劉先生來到正陽家電商場要求換貨,被該商場拒絕。劉先生到南崗區消協尋求幫助,但因拿不出商家已進行兩次維修的記錄證明而未被立案。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劉先生想出了一個辦法,帶著錄音設備再次來到正陽家電商場售後維修部取得了錄音證據。現在,劉先生已正式將正陽家電商場訴至法院,法院將於近日開庭審理。
記者為此采訪了正陽家電商場負責售後服務的任經理,他承認對劉先生的樂華牌電視機進行過兩次維修都沒修好的事實,但否認未向劉先生出具維修記錄。任經理強調,在此事的解決過程中商場一直遵循有關規定,因廠家『黃』了,商家也無法生產同型號、同規格的電視機給消費者換貨,消費者又不接受折價470元的退貨處理,就只能繼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