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0日電 哈爾濱市的吳女士新買了一個手機,還沒等使用24個小時,手機彩屏突然出現多條橫紋、雪花,顏色變得亂七八糟。當她拿著手機到購機處要求退貨時,商家卻以其已使用為由收取了3天的折舊費,然後纔給退了貨。
據吳女士講,15日,她在哈市道裡區尚志大街的紫羅蘭通訊數碼廣場迪彼特手機專櫃,花了1250元購買了一款型號為5689的迪彼特手機,當時她要求營業員開發票,但營業員稱只能開本商場銷售單,等到明日抽獎後纔能領到發票。16日中午,正在上班的吳女士拿起辦公桌上的手機准備打電話,突然發現手機彩屏出現了密密麻麻的類似電視雪花的東西,且整個屏幕看不清。因為正在上班,她沒能去退貨。
17日中午,吳女士來到紫羅蘭通訊數碼廣場迪彼特手機專櫃。向營業員提出退貨要求後,營業員將其領到了商場售後服務部。經協商,商場同意全額退款,並為吳女士補開了一張發票。同時要求吳女士出據其身份證復印件一張。當吳女士拿著復印好的身份證復印件找到營業員退款時,剛剛接待過她的營業員不見了,一個自稱是廠家派來的營業員說,他們不能給吳女士退款。
吳女士又找商場討說法,負責接待她的營業部經理馬恬宇稱,商場可以為吳女士退貨,但按照手機『三包』規定,吳女士必須交三天的手機折舊費。無奈,吳女士只好向商場交了15元手機折舊費,商場纔給她退了手機款。
但吳女士怎麼也想不通,手機『三包』規定中講,移動電話自購買起7日內,出現手機屏幕無顯示、不能正常通訊等性能故障,若消費者要求退貨,商家應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商場沒理由向她收取手機折舊費,於是將此事向『12315』投訴臺進行了投訴。
記者就此采訪了紫羅蘭通訊數碼廣場的營業部經理馬恬宇。據她講,廠家不同意退貨。他們為了維護該商場的商業聲譽,纔答應給吳女士退貨的。收取吳女士折舊費,是為了減少該商場的損失,同時也是依據手機『三包』規定來執行的。
據哈市道裡區消協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手機『三包』規定,消費者購買手機超過15日,手機出現質量問題要求退貨的,商家可以從消費者購機之日起,每日收取手機款0.5%的折舊費。因此,紫羅蘭通訊數碼廣場向吳女士收取折舊費的行為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