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20日電面對保險代理人誇誇其談,很多聽者都會覺得一旦投保便萬事無懮了。可到了索賠時卻會發現,自己的遭遇總是在細如天書般的保險條款之外。由於普通消費者對保險條款了解甚少,稍不留神就會掉入消費陷阱。
近日,黑龍江紅旗律師事務所專職保險律師向記者介紹了業內常見的一些消費陷阱。
專業術語要看清
在保險條款中,有很多說明性條款對消費者會產生限制。但投保人在宣傳時只介紹使投保人受益的條款,限制條款或含糊帶過或乾脆不說,常常讓消費者蒙在鼓裡。
一些說明性條款如除外責任、中途退保等等,保險員往往避開不談。另外在賠付率較高的意外險條款中,會有一些專業醫療術語,這些條款的字體刻意設計得較小,加上保險員巧妙地避開,消費者往往不太在意。
紅旗律師事務所律師介紹,這樣的案例有很多,如近日受理的一退休人員購買健康險的案例。條款上對退保沒有詳細的說明,保險員也含糊地稱沒有限制,但經過諮詢律師發現,如退保會損失總額40%%的保費。
慎防無效合同
由於保險代理員的個人利益與保單數量直接掛鉤,一些素質差的保險員利用客戶對保險條款的陌生,大肆吹噓推銷保險。客戶出現問題,則只能到保險公司投訴。
代簽名是這類情況的集中體現。《保險法》規定,18歲以上被保險人必須本人親筆簽名,但一些保險推銷員為了迅速賣出保險,含糊地稱呼簽名不是大問題。但消費者真正到索賠時會發現,因簽署無效合同而索賠無門。
熟人也易有陷阱
保險推銷員的數量急劇增加,而市場份額有限,所以推銷員為了爭得客戶,把一切可能開發的資源都利用起來,如親朋好友。但專業人士提醒,熟人推銷保險,也容易有陷阱。
市民陳先生的一位朋友做保險推銷員,家境尚可的陳先生從其手中購買了3000多元的醫療險。但陳先生因病入院時卻收到保險公司的《拒賠通知書》,原因是其隱瞞病史。而陳先生也覺得冤枉,當初做體檢時是朋友幫忙纔通過的。如果僅因為如此就不能受益,還不如當初如實報告病史,只需多交一點錢就可以了,但就是這種人情單壞了事。
保險員無資質售單
根據有關規定,壽險營銷員必須取得中國保監會頒發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獲得其代理的保險公司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後,纔能銷售壽險保單。但很多沒取得資質的保險推銷員倉促上陣,接受這種推銷員的服務,首先對合同條款無法完全掌握,其簽定的合同甚至會被認為無效。
2月21日,消費者陳女士拿著一紙保險合同來到紅旗律師事務所。律師看過後發現,該合同竟然無保險公司的任何印章,只有一保險推銷員的簽字。這樣的合同顯然是無效的。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投保前應查看營銷員是否有《展業證書》、工作證,辨別其身份後再決定是否簽定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