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擴大十強縣(市)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 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縣域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縣域經濟的若乾意見》(黑發[2003]15號)精神,按照放權放手給政策的原則,省政府決定,擴大阿城市、綏芬河市、雙城市、肇東市、尚志市、呼蘭縣、五常市、訥河市、虎林市、寧安市十個經濟強縣(市)的經濟管理權限,為其加快發展創造寬松的政策環境。省直有關部門放權不能放責任,要按照建立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積極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市直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搞好銜接,不准截留下放的權限,做好備案和服務工作;十強縣(市)要抓緊制定實施細則,用好用足政策,加快經濟發展。 附件:給予十強縣(市)擴權事項
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給予十強縣(市)擴權事項 (218項) 一、有關發展和改革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省限額以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開工報告和竣工驗收; 2、3000萬美元以下鼓勵類直接利用外資項目建議書和可研報告;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3、利用國外貸款項目; 4、境外投資項目; 5、3000萬美元以上鼓勵類直接利用外資項目建議書和可研報告; 6、3000萬美元以下限制類直接利用外資項目建議書和可研報告; 7、鼓勵類利用外資新建合資、合作項目及國內投資基建項目進口設備免稅項目確認書; 8、發行企業債券; 9、技工學校招生計劃; 10、口岸城市外貿企業進口的廢舊金屬的公路、鐵路運輸證明。 二、有關經濟貿易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1、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技改項目(技術引進項目除外); 1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1000萬元以下技改項目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新增所得稅確認書; 13、用匯在100萬美元以下引進設備的技改項目; 14、投資額在1000-5000萬元的化工、冶金、建材、能源等行業工業性投資項目(技術引進項目除外);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5、股份有限公司審批; 16、省技術創新重點項目; 17、限額以下技術引進項目可研報告; 18、限額以上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安全內容審查; 19、工商領域利用外資技改限額以下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審批(鼓勵類:總投資在3000萬美元至1億美元項目;限制類:總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下項目); 20、工商領域利用外資技改限額以上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及商業領域利用外資可研報告; 21、省成品油市場布局規劃的審定、倉儲設施和加油(氣)站(點)建設定點及企業經營資格安全條件的前期審查; 22、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經營資格證; 23、煤炭訂貨指標及運輸計劃; 24、開辦煤礦企業; 25、磚廠許可證; 26、水泥企業化驗室合格證; 27、機械工業輸變電設備產品目錄管理及110KV以下輸變電設備產品鑒定; 28、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產品目錄和新產品開發審查及鑒定; 29、省級及省級以上新產品試制試產項目的立項、審核、組織產品及成果鑒定; 30、化工專業施工、監理單位資質及年檢; 31、國家規定的化工產品企業標准; 32、符合國家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限額以下內外資技改項目免稅確認書,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限額以下技改項目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新增所得稅確認書; 33、符合國家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限額以上內外資技改項目免稅確認書,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限額以上技改項目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新增所得稅確認書; 34、權限內的技術改造項目及外商投資項目; 35、建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36、5000萬元以下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技術改造示范項目; 37、技術創新項目、資金及試點企業認定; 38、規定規模以下開采黃金礦產批准書; 39、黃金產量計劃; 40、特種勞動保護用品經營許可證。 三、有關商務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41、一般商品加工貿易合同及進口料件轉內銷的審批; 42、3000萬美元以下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的審批及變更; 43、十強縣(市)自行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審批; 44、邊境口岸縣(市)邊境小額貿易經營權審批; 45、地市舊貨企業(市場)設立; 46、定點畜、禽屠宰場規劃設置;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47、對外勞務合作項目審查; 48、對外工程承包項目; 49、對外承包勞務經營權; 50、部分特殊商品加工貿易合同審批; 51、出口商品配額管理; 52、出口商品配額投標資格; 53、國際貨代企業的設立及變更; 54、外國(境外)企業在華常駐代表機構登記承辦和僱員的提供及管理; 55、生產企業進出口權的登記及變更事項審定; 56、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審核; 57、企業進出口經營資格證書年審; 58、申辦境外企業; 59、境外投資、加工貿易項目建議書及可研報告; 60、3000萬美元以下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的審核; 61、3000萬美元以上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增資、合同章程變更等事項的審核; 62、外商投資企業特殊商品加工貿易合同審批及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轉內銷; 63、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先進技術企業考核; 64、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商品管理; 65、『五類』企業利用投資總額外自有資金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審核; 66、需省商務廳或商務部審批的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 67、『廣交會』、『華交會』攤位申報及初審; 68、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申報; 69、機電出口生產企業技改貼息資金申報; 70、外貿出口重點支持名牌申報; 71、重要工業品關稅配額; 72、一、二類口岸及臨時口岸開放; 73、私營企業境外投資項目; 74、成品油經營企業年審; 75、汽車更新定額補貼; 76、地市級舊機動車交易中心設立; 77、典當經營許可證。 四、有關國土資源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78、十強縣(市)立項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79、5公頃以內存量建設用地審批; 80、臨時用地審批; 81、『農業三項用地』項目審批; 82、十強縣(市)自行投資或引資進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批和管理驗收; 83、可供開采的礦產儲量規模為零星分散的普通建築用砂、石、粘土礦產資源的審批; 84、年產50-100萬噸普通建築材料砂、石、粘土礦產的審批登記; 85、開采年產量20萬噸以下普通建築材料砂、石、粘土礦產資源和選礦許可證申請;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86、省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初審; 87、省級補充耕地項目驗收初審; 88、調整征用耕地平均年產值具體補償標准; 89、開采年產量20萬噸以上普通建築材料砂、石、粘土礦產資源和選礦許可證申請; 90、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91、土地整理項目驗收; 92、省留計劃指標項目的農用地轉用、征用及供地手續。 五、有關交通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93、縣域內水路旅客、貨物運輸和渡船運輸企業的審批及年度審驗; 94、公路貨物運輸、省內水路運輸服務業的審批; 95、縣鄉以下公路經營權的審批; 96、地方養路費的審批; 97、營運車和證照、縣內營運客運線路、微型面包出租車和縣內公共汽車的審批; 98、機動車營運證發放及年審檢; 99、機動車駕駛員從業資質培訓及考核、發證; 100、二、三級汽車修理廠(含保修廠)的審批;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01、限額以下公路工程項目可研報告評審、初步設計審查、交工驗收核准、竣工驗收; 102、公路綠化采伐; 103、國內外合資、合作建設經營公路水路項目。 六、有關建設、環保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04、縣域內建築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行政審批權; 105、四級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定;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06、建築業中介機構資質審批; 107、二級及二級以下建築企業資質審批及年檢; 108、二級及二級以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及年檢; 109、每日100萬噸以上城市供水企業資質審核; 110、20萬戶以上的城市燃氣企業資質審核; 111、500萬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審核; 112、三級及三級以下房地產企業資質核定(含開發、拆遷、物業及評估); 113、承接省內工程設計任務的國(境)外設計機構資格; 114、縣(市)屬二級及二級以下房地產企業單位資質審核; 115、龍江杯工程和省優質樣板工程的審核申報;
116、承租、承包、兼並和購買燃氣企業的資質變更; 117、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證書核發; 118、房地產開發、辦公樓、學校、倉儲、賓館和飯店類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的審批; 119、縣域內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的初審; 120、應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審批。 七、有關財政、稅務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21、工業類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在同一縣(市)的,集團公司向所屬企業提取技術開發費的審批; 122、殘疾、孤老人員、烈屬和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個人所得稅減征審批; 123、由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的企業,按國家政策規定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審批; 124、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的企業,按國家政策規定企業所得稅減免稅額在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審批; 125、由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的企業,總機構及所屬企業在同一縣(市)的總機構管理費稅前扣除審批; 126、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的企業,總機構及所屬企業在同一縣(市)的,總機構管理費稅前扣除在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的審批; 127、年減免稅額在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城市房地產稅減免審批; 128、0.67公頃以下耕地佔用稅減免審批; 129、壞賬損失、財產損失、彌補虧損額度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稅前扣除審批; 130、企業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稅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減免審批;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31、由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的企業,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 132、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的企業,技術改造購買國產設備在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元)的抵免企業所得稅的核准; 133、延期繳納稅款審核。 八、有關農、林、水利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34、農藥經營資格驗審合格證核准; 135、一般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馴化養殖許可證、經營利用許可證、狩獵證; 136、臨時佔用2公頃以下除防護林或特種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積審批; 137、省內一般野生動物運輸; 138、縣與縣之間林木種苗運輸;、 139、縣內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 140、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 14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采伐林木調查設計和采伐證; 142、縣級水利旅游區的設立; 143、由市立項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跨縣除外); 144、地下水年取水量200萬立方米以下、地表水年取水量500萬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許可審批(跨縣跨流域地下水超采區除外); 145、非國家投資的小型水利工程及中型水庫除險加固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 146、非國家和省投資的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報建申請和開工報告; 147、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劃,小流域治理與河道疏浚項目審批(跨縣除外); 148、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劃,河道采砂許可(市級河段及縣邊界河段除外); 149、由市審批、審核的水利規劃(跨縣除外); 150、由市審批的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跨縣跨流域除外); 151、污水年總排放量100萬立方米以下的涉河排污口的設置(跨縣河流除外); 152、由市審批的水利工程規劃同意書(跨縣跨流域除外);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53、蠶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准; 154、捕撈許可證的核發、變更及遺失補發; 155、國家二級水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出售、收購及利用許可; 156、12馬力以上漁業船舶檢驗; 157、縣(市)級森林公園; 158、木材檢疫證明; 159、省級森林病蟲害工程治理項目; 160、森林植物檢疫員資格; 161、引進林木種苗和其它繁殖材料; 162、林木良種審定; 163、地方國有林場森林撫育采伐調查設計; 164、出省木材運輸證明的簽發; 165、地方國有林場林木采伐許可證的簽發; 166、林業生態建設項目和森林防火項目; 167、國債種苗工程可研報告; 168、大中型、限額以上及跨縣跨流域水利水電和城市防洪工程等基建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及初步設計; 169、大型水庫、跨縣界中型水庫、大型水閘控制運行計劃; 170、二、三級水利施工企業資質及水利施工企業安全資格認證; 171、二、三級水利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 172、乙、丙級編制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資質; 173、縣界河段的河流河道采砂、取土、淘金許可; 174、縣界河段的河流河道新建、擴建、改建項目; 175、跨縣界的江河湖泊排污口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年總排放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涉河排污口的設置; 九、有關勞動、人事、民政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76、除國家指定統一考試評審以外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務中級資格評審; 177、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方案審批; 178、提高高級專家退休費標准審批; 179、優異待遇和榮譽津貼(指勞動模范按規定享受的津貼補貼)核准; 180、成立婚姻介紹服務機構審批; 181、新辦、變更社會福利企業; 182、福利企業年檢;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83、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報名條件審核; 184、涉外組織和個人舉辦福利機構; 185、公墓單位跨省設立銷售機構; 186、臺灣同胞在黑龍江省死亡喪事處理,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的屍體或骨灰運輸,華僑喪事處理; 187、制造銷售火化機、運屍車、遺體冷藏櫃等大型殯葬設備; 188、確定省級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 189、革命烈士追認; 190、進口殘疾人專用和生產設備的免海關稅和增值稅; 191、中國福利彩票大獎組銷售。 十、有關科技、教育、信息產業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92、高中學校的設立和撤並; 193、高中階段招生計劃管理; 194、中等及中等以下層次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195、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196、省級信息產業項目; 197、省級科技成果推廣項目; 198、專利技術產業化項目; 199、創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200、全國電子信息應用貸款建議項目; 201、除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性能鑒定項目以外的地震項目。 十一、有關工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202、在國家禁止范圍以外的媒介或者場所發布煙草廣告的審批; 203、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廣告審批; 204、全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不合格企業的後處理; 205、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查處;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206、企業集團的審批; 207、黑龍江省名牌產品的申報; 208、黑龍江省著名商標的申報; 209、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申報; 210、食品生產許可證申報; 211、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備案,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材料的審核; 212、第一類醫療器械零售企業的備案,第二、三類醫療器械零售企業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材料的審核; 213、藥用輔料、醫用氧的生產批准文號。 十二、有關旅游審批管理權限 十強縣(市)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214、一、二星級飯店質量等級的評定(僅限十強縣(市)優秀旅游城市); 十強縣(市)自行審核、報省審批、報地市備案的事項: 215、旅游從業人員崗位資格培訓和發證; 216、A、AA級旅游區(點)質量等級的評定; 217、三星級飯店質量等級的評定; 218、四星級飯店質量等級的評定。 |